【案情導讀】2000萬借款尚未到期,出借人緣何急于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借款?更為蹊蹺的是,2000萬借款兜了一個圈回到了出借人賬戶,這其中隱藏了什么秘密?不到一個月,雙方當事人爽快地當庭達成調解協議,在法院“瀟灑走一回”究竟意欲何為?
【案情】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不同尋常的借款糾紛案件。隨著訴訟程序的逐步進行,真相浮出了水面。
【緣起】想貸款,沒抵押,怎么辦?
王某原先經營一家加工企業。最近幾年,由于市場不景氣,經營情況并不十分理想,再加上融資困難,資金正面臨較大困難。看著這幾年第三產業風生水起,王某也打算進行產業轉型,準備投身餐飲行業。
在經過一系列前期規劃和調研之后,王某看中了某酒店。該酒店區位優勢明顯,且前景看好。為了能順利盤下該酒店,王某多方奔走,籌措資金。但令王某沮喪的是,昔日好友竟無一愿意伸出援手。一位好友道出了其中癥結:王某準備用于抵押的廠房已經列入拆遷計劃,不能再辦理抵押。在沒有擔保的情況下,出借資金風險過大,自然沒有人愿意再借錢給王某了。
王某因此整天眉頭緊鎖。廠房是他能用于抵押的唯一財產,現在也不能辦理抵押手續了獨角獸司法考試網,這可如何是好?沒有資金,一切好的想法都是鏡中花、水中月,難道這個項目就此擱淺?王某毫無頭緒,卻又不想輕易放棄。
【布局】律師出點子,法院來“幫忙”
一次偶然的飯局,讓王某看到了希望。在這次飯局上,王某碰到了多年好友范某。范某從事律師職業已多年,酒過三巡,王某將自己碰到的融資難題一股腦兒地告訴了范某。王某本是向朋友訴訴苦,不料范某卻說:“這事好辦!”王某一聽,頓時來了精神:“你有什么高招?”范某拍著胸脯說:“小菜一碟,改天你到我所里,我們再細談。”
王某籌資心切,第二天就來到范某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范某告訴王某,廠房即將拆遷,抵押是不可能了。但是,可以通過法院的財產保全措施,使財產凍結,間接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要先“做”一個訴訟,等到保全措施到位后,再完成融資。
王某頓感豁然開朗,于是著手進行準備訴訟。范某提醒王某,現在法院對虛假訴訟查得比較嚴格,光有借款協議不會立案,必須有轉賬交易單等證據證明實際發生了錢款移轉。經范某介紹,王某又認識了愿意提供資金的楊某,雙方當天即在律師范某的指點下,簽訂了一份2000萬元的“借款協議”。協議簽訂后兩天,楊某即通過銀行,將2000萬元分成5筆轉給了王某,王某向楊某出具了收條。就這樣,借款協議、轉賬憑證、收條都已具備,訴訟準備工作全部完成。既然證據全部到手,王某又通過層層轉賬,將資金悉數歸還給了楊某。
【敗露】百密一疏,難逃法眼
2010年8月5日,楊某攜帶著起訴書和借款協議、轉賬交易單、收條等證據,以借款資金未用于指定用途為由向濱湖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被告王某償還借款和利息。法院對材料進行審查后于當天立案,并對被告王某的廠房進行了財產保全。9月15日,濱湖區法院對案件進行了審理。雙方均愿意調解,調解過程也相當順利,當庭達成調解協議并順利結案。
王某等人沒有想到,就在他們為自己的“聰明才智”洋洋得意時,他們的案子已經進入了法官的視野。盡管該案法律關系十分簡單,但法官還是從中發現了諸多疑點:原告起訴時間為8月5日,雙方借款協議約定的借款期限為7月28日至10月28日止,為何協議簽訂后僅一周、遠未到還款最后期限,楊某即提起訴訟?這些做法似乎與常理不符,引起了法官的注意。
百密終有一疏。經過進一步的調查,整個案件的真實全貌、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圖及律師在其中的運作情況被法院全部掌握——這是一起典型的虛假訴訟案。經濱湖區法院審委會討論,法院啟動了再審程序,依法將原審調解書撤銷,駁回了原審原告的訴訟請求。同時,雙方當事人亦受到了法律的嚴懲,各被罰款一萬元。
【評析】法律豈容造假者玩弄
權利不應該被濫用,民事訴權也不例外。虛假訴訟不僅侵害了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正當權益,而且浪費了本不充分的司法資源,損害了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
識別虛假訴訟,并非無跡可尋。虛假訴訟往往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首先,當事人之間關系具有特殊性,一般存在親屬、朋友、同學等特殊關系。原因在于獨角獸司法考試網Q1973506327找親戚或朋友造假進行訴訟,成本相對較低,操作相對方便,易于得逞。本案當事人既是朋友關系,又是商場上的合作伙伴。
其次,當事人之間配合默契,查處難度較大。在虛假訴訟案件中,為了避免露出破綻,當事人到庭率較低,大多委托訴訟代理人單獨參加訴訟,給法院查清案件事實設置障礙。
再次,以調解方式結案的比較普遍。當事人主義的訴訟模式尊重當事人的處分權,弱化了法官對調解協議的合法性審查,使虛假訴訟者有了可乘之機。
最后,某些領域虛假訴訟易發,案件類型相對集中。如民間借貸案件、離婚一方當事人為被告的財產糾紛案件、已經資不抵債的企業為被告的財產糾紛案件、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案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