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試民法合同的內容。為了幫2012年備考司法考試的考生順利復習,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為大家奉上司法考試中的重點知識點和重點法條,希望可以對大家的復習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提供一些幫助。
合同法第12條是建議性條款,并不是要求每一合同都必須具備第12條規定的八大條款才成立。
合同雙方當事人就有關內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可以根據合同法第61條、62條確定。
例:甲乙之間訂立合同,甲出賣貨物給乙,但雙方未約定履行地點,如何建議?根據合同法第62條的規定,如果是出賣永恒,則不動產所在地為履行地;如果出賣面粉,則出賣人所在地為履行地,即甲所在地;乙交付貨物的地點為接受貨物的一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方所在地,也即甲所在地。這是一個重要考點。
第62條第(六)項也是一個重要考點: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