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行政法考點舉證責任。行政訴訟法難是考生們眾所周知的。雖然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進行復習,但考試后感覺成績還是平平。很多人看到后心里會想放棄,告誡廣大考生們,行政訴訟法是不可以放棄的,行政訴訟法是司法考試中的大戶,不可放棄!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為備考2012年司法考試的同學整理了司考行政法考點舉證責任,希望對備考的同學有所幫助。
舉證責任時法律假定的一種后果,指承擔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應當舉除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時成立的,否則將承擔敗訴的不利后果。行政訴訟的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原告可以提供證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舉證責任。原告提供證據的情形: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其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
在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曾經提出申請的證據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應當依職權主動履行法定職責的;
(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請的登記制度不完備等正當事由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并能夠作出合理說明的。
被告認為原告起訴超過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
在行政賠償訴訟中,原告應當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造成損害的事實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