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行政法行政法律關系。2012年司法考試備戰已經悄然拉開了帷幕,為了各位考友能夠更好地復習應戰,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為大家帶來以下內容,希望能對各位的備考有幫助。
(一)行政法律關系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法律關系,是指由行政法調整的在行政主體行使職權時與相對方形成的一種行政法上的權利與義務關系。這里就是狹義的行政法律關系。
行政法律關系的特征:一是行政法律關系當事人一方必須是行政主體;二是行政法律關系具有非對等性,即行政法律關系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三是行政法律關系的內容一般是法定的,即行政法律關系當事人之間通常不能相互約定權利義務,不能自由選擇權利和義務,必須依據法律享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有權利承擔義務;四是行政主體實體上的權利義務往往是重合的;五是行政法律關系爭議通過行政程序或準司法程序以及司法程序解決。
(二)行政法律關系的要素
1.行政法律關系的主體
行政法律關系的主體,亦稱行政法律關系當事人,指在行政法律關系中權利與義務的享有者和承擔者,包括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
行政主體,是指享有國家行政權力,能以自己名義實施行政行為,并能獨立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效果的社會組織,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詳見本書第二章)
行政相對人,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中處于被管理地位的一方當事人。即與行政主體相對應的,受行政權力作用或行政行為約束的另一方主體。行政相對人包括內部相對人和外部相對人。內部相對人是指與行政主體具有隸屬關系,代表行政主體執行公務的國家公務員;外部相對人是指與行政主體具有一般行政管理關系而不具有隸屬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行政法律關系的客體
行政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包括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物質利益是指能滿足人們物質需要的實際存在的物體,如水、土地、大氣、礦產、房屋等;精神利益是指能滿足人們精神需要的無形的客觀事物,如人格、文藝創作成果等。
3.行政法律關系的內容
行政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在行政法律關系中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
行政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通常又稱為職權和職責。行政主體的權利即它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職權,主要有行政立法權、行政決定權、行政命令權、行政制裁權、行政強制權、行政司法權等。行政主體的義務即它的職責,主要包括正確適用法律、依法行使職權、遵守法定程序等。
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與它們在其他部門法和憲法上的權利義務是不同的,但又與憲法上的基本權利義務有密切聯系。大體上,行政相對人的權利有三方面:
(1)行政參與權。是指行政相對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參與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權利。包括直接參與管理權、了解權、聽證權、行政監督權、行政協助權等。
(2)行政受益權。是指行政相對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從行政主體或通過行政主體的管理活動獲得利益。包括:就業權,享受養老、保險、救濟金等社會福利的權利,獲得許可、獎勵、減免稅等其他利益的權利,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當然,這種行政受益權與行政機關的行政受益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3)行政請求權。是指行政相對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請求獲得行政法上的保護。包括兩方面:第一,當行政相對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受到其他公民或組織侵犯時,有權請求行政機關予以保護;第二,當行政相對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受到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侵犯時,有權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在權益受到行政行為侵害造成損失時,有權請求獲得賠償或補償。
行政相對人的義務主要有:遵守行政法律法規,服從行政管理,執行行政決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