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精講違約行為的形態。2012年司法考試備戰已經悄然拉開了帷幕,為了各位考友能夠更好地復習應戰,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為大家帶來以下內容,希望能對各位的備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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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行為形態,簡稱違約形態,是指根據違約行為違反義務的性質和特點而對違約行為所作的劃分。根據《合同法》第107、108、111條的規定,違約行為包括以下形態:
1.預期違約。預期違約包括明示毀約與默示毀約。在發生預期違約時,非違約方有三個救濟渠道:①主張違約責任,無需等待履行期屆至。②解除合同。③等待合同履行屆至后,要求對方實際履行,如對方仍不履行,則預期違約轉化為實際違約。
(1)明示毀約。指在履行期屆至前,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明確肯定地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形態。明示毀約的構成要件是:①債務履行期尚未屆至。②明確肯定地向對方表示履行期到來后將不履行合同義務。③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④無正當理由。
(2)默示毀約。指在履行期屆至前,債權人有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確切的證據證明,在合同履行期屆至時,債務人將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債務,且債務人拒絕為履行債務提供相應擔保的違約形態。默示毀約的構成要件是:①債務履行期尚未屆至。②一方當事人以行為表明其將不會履行合同義務。例如,特定物買賣合同的出賣人又將該特定物出賣給第三人,并已經交付或者辦理過戶登記,所有權已經轉歸第三人。再比如,提供勞務的合同、或者以特殊的技能、才干的提供作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履行期屆至前債務人喪失勞動能獨角獸司法考試網力或者喪失提供該技能、才干的能力,并且該狀態將持續至履行期到來的。又比如,一方有證據證明對方具有《合同法》第68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中止履行后,對方拒絕或者不能提供相應的擔保的。③一方須“有證據證明”對方的行為表明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④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不提供履行擔保。
2.實際違約。債務履行期屆至后,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未全面而適當履行合同義務的,為實際違約。一旦債務履行期屆至,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適當,無須經債權人催告,即構成違約,此即所謂“期限代人催告”。實際違約包括拒絕履行、遲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三類。
(1)拒絕履行。又稱不履行,指指履行期限到來之后,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債務的行為。
(2)遲延履行。包括:①遲延給付,又稱債務人遲延,指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到來后,能夠履行債務而沒有按期履行債務。②遲延受領,指債權人應當對債務人的履行及時受領而沒有受領。
(3)不完全給付。不完全履行,指債務人雖有履行行為,但在履行數量、質量、方式、地點等方面存在瑕疵。不完全履行的進一步分類存在較多爭議,多數教科書將其分為:①部分履行。②瑕疵履行。
(2009-3-10)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服裝加工合同,約定乙公司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支付預付款一萬元,甲公司加工服裝1,000套,3月10日交貨,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萬元。3月10日,甲公司僅加工服裝900套,乙公司此時因瀕臨破產致函甲公司表示無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因乙公司已支付預付款,甲公司無權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權以甲公司僅交付900套服裝為由,拒絕支付任何貨款
C.甲公司有權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為由,請求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D.因乙公司喪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順序履行抗辯權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