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考國際法的編纂。司法考試復習是一個系統的工程,時間跨度長,需要花費不少的時間和精力,很多考生往往在復習司法考試的時候會感到時間不夠。為方便考生的司法考試復習,提高復習效率,以較短的時間取得更好的復習效果,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總結了一些司考重點知識點,供需要的考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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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際法編纂的概念和意義
國際法編纂是指把國際條約中所確立的原屬于習慣法性質的原則、規則和規章制度編成系統化的法典。
國際法編纂有兩個意義:
一是把現有的國際法原則、規則和規章制度加以法典化;
二是按照法典化形式把所有的原則和規則進行法律上的整理,形成新法律,并促進其發展。
(二)聯合國與國際法的編纂
《聯合國憲章》第13條規定:“大會應發動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研究,并作成建議,……提倡國際法之逐漸發展與編纂。”為此,聯合國大會于1947年通過決議,設立國際法委員會。該委員會于1949年舉行了第一屆會議,擬定有14個編項目,如國家及政府承認,國家及政府繼承。公海制度、領海制度、國籍等。除此外,國際法委員會還擬定了一些項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