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輔導有限合伙企業的概念與特征。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征程已經出發,廣大考生也已經卯足全勁,迎頭而上,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深知考生的艱辛,特意為大家匯總了以下知識點,希冀對大家備戰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幫助,祝廣大考生2012年司考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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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業是依照合伙企業法在我國境內設立的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有限合伙企業具有以下特征:
1.由兩類合伙人組成。有限合伙企業中至少應有一個普通合伙人。當有限合伙企業中僅剩有限合伙人時,應當解散。當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時,轉為普通合伙企業。
2.以合伙協議為成立基礎。
3.兩類合伙人承擔的責任不同。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獨角獸司法考試網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承擔有限責任。
4.合伙人數有限制。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有限合伙企業由2個以上50個以下的合伙人設立。
[重點法條提示]第6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