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法輔導緩刑制度。為了幫2012年備考司法考試的考生順利復習,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為大家奉上司法考試中的重點知識點和重點法條,希望可以對大家的復習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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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緩刑適用條件:戰時、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軍人;沒有現實危險。
法律后果:一般緩刑,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戰時緩刑,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
撤銷條件:十分重要,要熟記。在緩刑獨角獸司法考試網考驗期內①又犯新罪或者②發現漏罪或者③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含執行社區矯正的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修八第11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一般緩刑:拘役或3年以下;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修八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