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適用。為了方便考生復習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適用問題,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為大家整理了以下內容,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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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
(一)涉外結婚的法律適用
1.結婚的實質要件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1條: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2.結婚的形式要件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2條: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獨角獸司法考試網,均為有效。
(二) 涉外離婚
1.涉外離婚案件的管轄權
《民訴意見》第13條: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訴意見》第14條: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訴意見》第15條: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民訴意見》第16條: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涉外離婚的法律適用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6條: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7條: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
(三)夫妻人身關系和夫妻財產關系的法律適用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3條:夫妻人身關系,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4條:夫妻財產關系,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
二、家庭
(一)涉外父母子女關系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5條:父母子女人身、財產關系,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整編;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中有利于保護弱者權益的法律。
(二)涉外收養
1.法律適用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8條:收養的條件和手續,適用收養人和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收養的效力,適用收養時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收養關系的解除,適用收養時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2.我國對涉外收養程序的規定
《收養法》第21條第2、3款: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還應提供收養人的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該證明材料須經其所在國外交機關或外交機關授權的機關認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該收養人應當與送養人訂立書面協議,親自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如當事人要求公證,則應到具有辦理涉外公證資格的公證機構辦理收養公證。
(三)涉外監護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30條:監護,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中有利于保護被監護人權益的法律。
(四)涉外扶養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9條:扶養,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護被扶養人權益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