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考法理學:法律關系的性質和特征。法的本體在法理學中內容最多,在歷次司法考試中所占分值也最多,基本上占到法理學總分的50%左右,法律關系是法的本體這一章節中的重點內容,考生要重點掌握此知識點的含義。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小編針對法律關系的性質和特征這一知識點為大家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對大家的復習有所幫助。
1、法律關系是根據法律規范建立的一種社會關系,具有合法性。
(1)法律規范是法律關系產生的前提。
(2)法律關系不同于法律規范調整或保護的社會關系本身。社會關系是一個龐大的體系,其中有些領域是法律所調整的,也有些是不屬于法律調整或法律不宜調整的,還有些是法律所保護的對象,這些被保護的社會關系不屬于法律關系本身。即使那些受法律法規調整的社會關系,也并不能完全視為法律關系。
。3)法律關系是法律規范的實現形式,是法律規范的內容(行為模式及其后果)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得到具體地貫徹。法律關系是人與人之間的合法關系。獨 角 獸司 法考試網
2、法律關系是體現意志性的特種社會關系。
有些法律關系的產生,不僅要通過法律規范所體現的國家意志,而且要通過法律關系參加者的個人意志表示一致,也有很多法律關系的產生,并不需要這種意志表示。
3、法律關系是特定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