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考解讀法理學之立法。2013年司法考試備戰已經開始,為了各位考友能夠更好地復習應戰,獨角獸司法考試網小編特為大家帶來以下內容,希望能對各位的備考有幫助。
一、立法的定義
1.立法是指一定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和其他規范性法律文件及認可法律的活動,是將一定階級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的活動,是對社會資源、社會利益進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動。
2.立法具有以下特點:
(1)立法是以國家的名義進行的活動;
(2)立法是一項國家職能活動,其目的是為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的有效調整;
(3)立法是以一定的客觀經濟關系為基礎的人們的主觀意志活動,并且受其他社會因素的影響;
(4)立法是產生具有規范性、國家強制性的普遍行為規則的活動;
(5)立法是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進行的專門活動;
(6)立法是對有限的社會資源進行制度性的分配,是對社會資源的第一次分配,反映了社會的利益傾向性。獨角 獸司 法 考試網
二、立法體制
1.立法體制包括立法權限的劃分、立法機關的設置和立法權的行使等各方面的制度,主要為立法權的劃分。
2.根據享有立法權的主體和形式的不同,立法權可以劃分為國家立法權、地方立法權、行政立法權、授權立法權等。
3.立法體制的性質是與國家的性質相一致的,立法體制的形式則是與國家的結構形式和管理形式密切聯系的。
三、當代中國是單一制國家,根據我國憲法規定,我國的立法體制是一元性的立法體制,全國只有一個立法體系;同時又是多層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