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考法制史之魏晉南北朝記憶技巧。為了幫2013年備考司法考試的考生順利復習,獨角獸司法考試網小編為大家奉上司法考試中的重點知識點和重點法條,希望可以對大家的復習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提供一些幫助。
1.法典結構與法律形式
(1)《魏律》鑒于漢代律令繁雜,魏明帝下詔改定刑制,作新律18篇,后人稱為《魏律》或《曹魏律》。新律對秦漢舊律有較大改革:
首先,將《法經》中的“具律”改為“刑名”置于律首;
其次,將“八議”制度正式列入法典;
第三,進一步調整法典的結構與內容,使中國封建法典在系統和科學上進了一大步。
【記憶口訣】明帝《新律》18篇,具改刑名置律首,八議此時入法律,等級特權昭昭然。
(2)《晉律》西晉泰始三年,晉武帝詔頒《晉律》,又稱《泰始律》。 考試大論壇《晉律》對漢魏法律繼續改革,精簡法律條文,形成20篇602條的格局。
《晉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律,豐富了刑法總則的內容。同時對刑法分則部分重新編排,向著“刑寬”、“禁簡”的方向邁了一大步。
在《晉律》頒布的同時,律學家張斐、杜預為之作注,總結了歷代刑法理論與刑事立法經驗,經晉武帝批準頒行,與《晉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晉律》亦稱“張杜律”。
【記憶口訣】司馬代魏西晉立,泰始年間做法律,律名晉律或泰始,此律一共20篇,刑名之后法例加,五服治罪是首創。張斐杜預疏法律,解釋與律同效力,此律還名張杜律。
(3)《北魏律》。
北魏統治者吸收漢晉立法成果,采諸家法典之長,經過綜合比較,“取精用宏”,修成《北魏律》20篇,成當時著名的法典。
(關鍵詞記憶:取精用宏;20篇)獨 角獸司 法考 試網
(4)《北齊律》。
《北齊律》共12篇,其將刑名與法例律合為名例律一篇,充實了刑法總則;精煉了刑法分則,使其成為11篇,即禁衛、戶婚、擅興、違制、詐偽、斗訟、賊盜、捕斷、毀損、廄牧、雜律。
《北齊律》在中國封建法律史上起著承先啟后的作用,對封建后世的立法影響深遠。
【記憶口訣】承先啟后北齊律,刑名法例二而一,名例之律始出現。此時法律定期型,篇目一共十二篇,唐宋承之不改變,重罪十條北齊創,隋律開皇改十惡。
(5)法律形式的變化。這一時期法律形式發生了比較大的變化,形成了律、令、科、比、格、式相互為用的立法格局。
① 科起著補充與變通律、令的作用;
② 格與令相同,起著補充律的作用,均帶有刑事法律的性質,與隋唐時期不同;
③比是比附或類推,比照典型判例或相近律文處理法律無明文規定的同類案件;
④式是公文程式。
2.法典內容的發展變化。
(1)“八議”入律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時,以《周禮》“八辟”為依據,正式規定了“八議”制度。“八議”制度是對封建特權人物犯罪實行減免處罰的法律規定。它包括:
①議親(皇帝親戚)獨角獸 司法 考試網
②議故(皇帝故舊)
③議賢(有傳統德行與影響的人)
④議能(有大才能)
⑤議功(有大功勛)
⑥議貴(貴族官僚)
⑦議勤(為朝廷勤勞服務)
⑧議賓(前代皇室宗親)
(關鍵詞記憶:周禮;八辟;)
(2)“官當”制度確立“官當”是封建社會允許官吏以官職爵位折抵徒罪的特權制度。它正式出現在《北魏律》與《陳律》中。
【記憶口訣】北有北魏南有陳,官職抵罪律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