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考刑訴法考點:公開審判。刑事訴訟法與刑法、民法、民訴法、行政法等部門法一樣,在司法考試中處于重中之重的地位。縱觀2002—2012連續(xù)十年司法考試中的刑事訴訟法試題,其分值一般在75分左右,占司法考試總分的十分之一以上;其難易程度既保持了穩(wěn)定性、連續(xù)性的特點,又有一定的變化。而今年刑訴法的修改,又將其在司考中的重要地位向前推進了一步,獨角獸司法考試網(wǎng)小編整理了2013年司考刑訴法考點:公開審判,希望對考生有所幫助。
一、公開審判的概念
1、公開審判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和宣告判決,都公開進行,允許公民到法庭旁聽,允許新聞記者采訪報道,把法庭審判的全部過程,除休庭評議案件外,都公之于眾。公開審判不僅向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而且向公民公開,向社會公開。
2、公開審判是刑事訴訟的一項基本原則。刑訴法第11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
二、公開審判原則的例外
下列案件不公開審判:
1、有關(guān)國家秘密的案件。
2、有關(guān)個人隱私的案件。
3、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jīng)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xué)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4、對當事人提出申請的確屬涉及商業(yè)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決定不公開審理。獨 角獸 司法 考試網(wǎng)
對于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yīng)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與審理該案無關(guān)的法院工作人員和被告人的近親屬都不得旁聽,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三、公開審判的基本要求
1、凡是公開審判的案件,應(yīng)當在開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2、建立一套與公開審判相配套的,便于群眾旁聽、記者采訪的具體的工作制度,如旁聽證發(fā)放、安全檢查、法庭安全保衛(wèi)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