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考刑訴法重點:審判管轄。審判管轄是管轄中的重點,?嫉闹R點有級別管轄和軍地互渉案件的管轄。審判管轄分為級別管轄、地區管轄和專門管轄。獨角獸司法考試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審判管轄的相關內容。
一、級別管轄
1、記憶我國刑事訴訟中級別管轄的方法
強記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3類刑事案件;其他案件除考題中明確指出“本案是具有全國或者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質的重大刑事案件”,否則一律答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有:(1)危害國家安全案件;(2) 恐怖活動案件;(3)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2、級別管轄的變通也可以稱為管轄權轉移
刑訴法第23條規定:“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審判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下級人民法院認為案情重大、復雜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判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可以請求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
刑事訴訟中的管轄權轉移(或者變通),只能由下級法院向上級法院轉移,而不能由上級法院向下級法院轉移。也就是說,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審理下級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但是,在任何情況下,下級法院都無權審判由上級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這和民事訴訟中的管轄權轉移有著重大的區別。民事訴訟中,上級人民法院可以審判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將自己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交由下級人民法院審判;也就是說,在民事訴訟中,管轄權既可以由下向上轉,也可以由上向下轉。而刑事訴訟中,只能由下向上轉。即:民事訴訟中管轄權轉移是上下雙向的,刑事訴訟中管轄權轉移只能由下向上單向轉。獨 角獸 司法考 試網
3、級別管轄就高不就低原則。一人犯數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審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屬于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
二、地區管轄
1、地區管轄的一般原則
以犯罪地管轄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轄為輔的原則。犯罪地是指犯罪行為發生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財產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分子實際取得財產的犯罪結果發生地。因而,犯罪地一般理解為包括犯罪預備地、犯罪行為實施地、犯罪結果地以及銷贓地等。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戶籍所在地、居所地。
2、管轄權的變通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所謂主要犯罪地,包括:一人在不同地區犯一個罪,其中的犯罪行為實施地;一人在不同地區犯同一種罪,其中的主要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一人在不同地區犯數罪,其中的最嚴重犯罪行為的實施地;在共同犯罪中,主犯的犯罪行為實施地。
3、指定管轄
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審判。有管轄權的兩個以上同級人民法院,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應當在審限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爭議的人民法院分別逐級報請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三、關于在“飛地”內犯罪的管轄
“飛地”內犯罪案件的管轄,其記憶方法是:如果“飛地”能夠飛回中國,則由最先“著落地”法院管轄;由該公民主管單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能夠“飛”回來的情況
第一,在中國領域外的中國船舶內的犯罪,由犯罪發生后該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國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獨角獸 司法考 試網
第二,在中國領域外的中國航空器內的犯罪,由犯罪發生后該航空器在中國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在國際列車上發生的刑事案件的管轄,按照中國與相關國家簽訂的有關管轄協定執行。沒有協定的,由犯罪發生后列車最初?康闹袊囌舅诘鼗蛘吣康牡氐蔫F路運輸法院管轄。
2、不能“飛”回來的情況,只有一種,即:中國公民在駐外的中國使領館內的犯罪,由該公民主管單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011-2-23)美國人杰克與香港居民趙某在內地私藏槍支、彈藥,公安人員查緝槍支、彈藥時,趙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答案:A
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層法院審判,因為私藏槍支、彈藥罪和妨礙公務罪都不屬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
B.杰克由犯罪地中級法院審判,趙某由犯罪地的基層法院審判
C.杰克由犯罪地中級法院審判,趙某由中級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而決定是否交由基層法院審判
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級法院審判
(2008-2-21)張某,甲市人,中國乙市遠洋運輸公司“黎明號”貨輪船員。“黎明號”航行在公海時,張某因與另一船員李某發生口角將其打成重傷。貨輪返回中國首泊丙市港口時,張某趁機潛逃,后在丁市被抓獲。該案應當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轄權?答案:C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