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創設新的行政許可事項的權限(創設權)
(1)經常性行政許可: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可以創設。必要時,國務院決定也可以創設,但應及時上升為法律或行政法規。
(2)臨時性行政許可:國務院決定、省級政府規章可以創設。省級政府規章創設的臨時性行政許可,實施期限為1年。1年期滿后如果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提請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
2. 對已經創設的行政許可的實施進行具體規定的權限(規定權)
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可以在上位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范圍內,對實施該行政許可作出具體規定。但必須遵守上位法優先的原則,即不得增設行政許可,對行政許可條件作出的具體規定,也不得增設違反上位法的其他條件。
注意:(1)立法中設定權與規定權的區別:設定權屬于立法性權力,是指法的創制權,是立法機關創設新的行為規范的權力,解決的是從無到有的問題;規定權屬于執行性權力,是指對現有的法律規范具體化的權力,不創設新的法律規范,解決的是從粗到細的問題。 獨 角獸 司法考試網
(2)省政府規章不得創設經常性行政許可;部門規章、較大的市的政府規章不得創設臨時性行政許可;所有的規章都可以對實施行政許可作出具體規定。
3. 地方立法設定行政許可的禁止性規定
地方性法規和省級政府規章,不得設定以下三類行政許可:(1)應當由國家統一確定的資格、資質許可;(2)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及其前置性許可;(3)限制外地的生產、經營、服務和商品進入本地市場的許可。
注意,根據《行政許可法》第71條規定,行政機關如果違反以上規定設定行政許可,有關機關應當責令其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銷。
【例題】下列哪些地方性法規的規定違反《行政許可法》?(2010年卷二多選第82題)答案:ABCD
A、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須到當地餐飲行業協會辦理認證手續
B、申請娛樂場所表演許可證,文化主管部門收取的費用由財政部門按一定比例返還
C、外地人員到本地經營網吧,應當到本地電信管理部門注冊并繳納特別管理費
D、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安裝建設主管部門指定的節能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