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成立的概念
法人成立,指法人開始取得法人資格,相當于自然人的出生。《民法通則》第36條第2款規定,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因此法人資格的取得始于法人成立。與自然人從母體出生不同,法人成立必須經過自然人籌備、創辦的過程。這個籌備、創辦的過程稱為法人的設立。設立完成以后,還必須辦理法人登記,法人正式成立。因此“成立”與“設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設立”尚未“成立”,“成立”必須經過“設立”。“設立”是一個時間段,“成立”是一個時間點。
2、法人設立的原則
法人設立的原則,因法人類型及時代的不同而不同。大致包括以下原則:
(1)自由設立主義。即國家對于法人的設立,不加任何干涉,不作任何限制,完全由當事人自由處斷,故亦稱放任主義。在歐洲中世紀,由于商事勃興,各國曾多采用放任主義,但因有礙交易安全,現代已不多見。獨角 獸司法 考試網
(2)特許設立主義。即法人的設立需有專門的法令或國家特別許可。
(3)許可設立主義。指法人設立除應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外,需經主管行政官署的批準,亦稱核準設立主義。
(4)準則設立主義。指法律預先規定法人成立的條件,設立人可依照該條件設立。一旦符合法人的成立條件,無須經過主管部門批準,就可直接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法人即可成立,亦稱登記主義。
(5)強制設立主義。即國家以法令規定某種行業或某種情況下必須設立一定法人組織的設立原則。
3、我國法律對法人的設立原則
(1)企業法人的設立原則。在我國,企業法人分為公司制企業法人與非公司制企業法人。公司制企業法人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無論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設立一般采準則設立主義,即符合相關法律關于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條件的,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公司即可成立。非公司企業法人,須經主管部門或有關審批機關批準,然后才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也屬許可設立主義。獨 角獸 司法考 試網
(2)機關法人的設立原則。機關法人的設立,一般采特許設立主義。機關法人自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
(3)事業單位法人的設立原則。事業單位法人的設立,需依照國家法律和行政命令的規定,在設立原則上采特許設立主義。事業單位法人自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
(4)社會團體法人的設立原則。社會團體法人的設立,有采特許設立主義,需要按照國家法律和行政命令的規定來設立,如婦女聯合會、工會、團組織等;也有采行政許可主義的,即法人的設立需要經過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然后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才可成立,如各種協會、學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