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權——獨占實施權
1.發明和實用新型的獨占實施權
即只有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專利權人可以以如下方式實施其專利,未經許可任何人均不得為生產經營的目的以這些方式實施該專利,否則即構成侵權:
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2.外觀設計的獨占實施權
即只有外觀設計的專利權人可以下述方式實施其專利權:制造、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該外觀設計產品。
二、收益權
即通過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權而獲得報酬的權利。包含通常所說的兩項權利:許可實施的權利、獲得報酬的權利。
三、處分權
1.轉讓專利權。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獨角 獸 司法考 試網
2.質押。專利權可以出質用以擔保債權,詳見擔保物權部分。
3.出資。作為知識產權專利權可以用作設立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具體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4.拋棄專利權(1)以書面形式向專利局表示放棄其專利權的,專利局可以注銷專利。(2)不按規定交納專利費的,視為放棄專利權。
四、標示權。
專利權人享有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