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制許可的概念
所謂強制許可是指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特定的民事主體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由該主管部門依據公權力授予其實施該項專利之權利的法律制度。
2.強制許可的類型
(1)不實施時的強制許可。
獲得此種強制許可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①必須是申請人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
②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
③必須是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
(2)反壟斷性的強制許可。
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為被依法認定為壟斷行為,為消除或者減少該行為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的。
(3)根據公共利益需要的強制許可。
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獨 角獸司法 考試網
(4)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
獲得此種強制許可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①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
②一項專利的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
注意:在后一專利權人獲得強制許可的前提下,前一專利權人也可以申請對后一專利的強制許可。
(5)針對藥品的強制許可。
為了公共健康目的,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制造并將其出口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強制許可。
3.關于強制許可的注意事項
(1)由強制許可獲得實施專利權利的,必須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實施費。其數額由雙方協商;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裁決。
(2)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不享有獨占的實施權,并且無權允許他人實施。獨角獸 司法 考試網
(3)強制許可不適用于外觀設計。
(4)強制許可涉及的發明創造為半導體技術的,其實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構成壟斷情形。
(5)強制許可的實施應當主要為了供應國內市場,但是針對藥品的強制許可和基于壟斷的強制許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