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管轄:
(一)確認發明專利權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
(二)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第十三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
第十四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
(一)確認發明專利權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
(二)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三)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第十五條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第十六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獨角 獸司法 考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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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訴解釋》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行政訴訟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一)被告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層人民法院不適宜審理的案件;
(二)社會影響重大的共同訴訟、集團訴訟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復雜案件。
《關于行政案件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行政訴訟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一)被告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縣級人民政府名義辦理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案件可以除外;
(二)社會影響重大的共同訴訟、集團訴訟案件;
(三瞧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復雜的案件。
第二條 當事人以案件重大復雜為由或者認為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轄權,直接向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中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在7日內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一)指定本轄區其他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二)決定自己審理;
(三)書面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獨 角獸 司法考 試網
第三條 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受訴人民法院在7日內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當事人向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中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在7目內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一)要求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二)指定本轄區其他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三)決定自己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