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稅法
1.稅法構成要素(征稅主體、征稅對象、稅率、稅收優惠等)
2.增值稅法(納稅人、征稅范圍為貨物外加兩項勞務、增值稅專用發票、道道征稅)
3.消費稅法(納稅人、征稅范圍、納稅環節)
4.營業稅法(納稅人、征稅范圍為勞務但不限于勞務,另有兩項貨物)
5.兩個企業所得稅法(納稅人、征稅的所得、虧損的彌補、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稅率)
6.個人所得稅法(納稅人、征稅范圍與免稅減稅范圍、稅率的適用、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7.稅收征收管理法{適用范圍;納稅人的權利;稅務管理(稅務登記、帳簿與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收法定原則(滯納金的承擔、延期納稅的規定、減免稅的嚴肅性);征管措施(核定稅款、調整應納稅額、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離境清稅、對未取得營業執照與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的簡易保全措施、稅收優先原則、代位權與撤銷權、大額財產的處置報告);稅款的退還、補繳與追征];稅務檢查;法律責任與稅務爭議的解決}
二、會計法
1.會計的領導制度
2.會計的基本職能是會計核算與會計監督
3.會計核算(核算范圍、核算的文字、核算的本位幣、財務會計報告必須用人民幣編制、記帳的依據是原始憑證與記帳憑證、原始憑證的不得涂改、財務會計報告的組成)
4.會計監督(單位內部監督、國家監督與社會監督,監督的范圍不同)獨角 獸司法 考試 網
5.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 (注意哪些人永久不得從事會計工作,哪些人在5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即40條的內容)
三、審計法
1.審計的獨立性
2.審計工作的領導體制
3.審計職責
4.審計機關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