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交付。
簡易交付是一種觀念交付。指動產物權的受讓人已經直接占有該動產,在讓與人與受讓人就移轉動產所有權或設立動產質權達成合意時,即視為已經完成現實交付。簡易交付規定在《物權法》第25條。須注意:《物權法》第25條要求受讓人依法占有動產,好沒道理!事實上,受讓人非法占有動產的,亦可簡易交付。
【例12】甲將汽車借給乙使用期間,甲向乙借款10萬元,乙要求甲以借給自己的汽車設立質權,甲同意。①甲、乙間的汽車質押合同生效時,即完成了汽車的簡易交付。②乙于質押合同生效時取得汽車的質權。③之所以說簡易交付是觀念交付,就好比在觀念中完成了以下交付:乙基于借用合同將汽車交付給甲,甲再基于質押合同將汽車交付給乙。
【例13】甲的汽車被乙竊取。破案了!但與乙見面后,甲頗受震撼。乙家徒四壁,但酷愛汽車,為車消得人憔悴。甲又念汽車被乙動過了,沾了窮氣,而自己后院汽車三千,佳車頗豐。甲于是向正被公安帶走的乙表示贈與給汽車,乙感激涕零,要。①乙為汽車的非法占有人,亦可采用交易交付的方式交付。②甲、乙贈與合同生效時,乙即取得汽車所有權。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真題研習】某賓館為了
A.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