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則》
第九十二條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民通意見》
131. 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后,應當予以收繳。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的事實。其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財產受到損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雖屬既成事實亦不受法律保護,受益人取得的不當利益應當返還給受害人。
不當得利制度旨在調整欠缺法律依據的財貨變動,使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負返還所受利益的義務。不當得利制度的規范目的重在去除不當得利,而非損害賠償,故:得利少于損失時,返還的數額以得利為準;得利大于損失時,返還的數額以損失為準。此外,不當得利之債不以當事人的過錯為構成要件,僅在確定返還范圍時須考慮受益人主觀上究為善意或惡意。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不當得利之債的構成要件有四:①一方獲得利益(包括:財產積極增加與財產消極增加)。財產消極增加,指本應減少而未減少(見【例1】);②他方受有損失(包括:財產積極減少與財產消極減少);③獲得利益與受到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在給付型不當得利中,以給付關系替代因果關系);④獲得利益沒有法律上的原因(采用非統一說:(a)給付型不當得利,指自始或嗣后欠缺給付目的;(b)非給付型不當得利,指欠缺保有利益的法律權利或法律原因)。獨角 獸司法 考試 網
【例1】甲(大律師)在乙餐廳吃飯時,點了三個菜:炒土豆絲、麻婆豆腐、農家小炒肉。上菜時,餐廳服務員誤將他人點的一道“清蒸基圍蝦”(價格為135元)上到甲的餐桌上,甲見狀未事聲張,快速將“清蒸基圍蝦”消滅干凈。①事件前后,乙的財產雖未積極增加,但應認定為消極增加,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甲負有返還135元不當得利的債務。②沒有法律依據地吃了他人的東西,飲用了他人的酒水,僅在消費之人無消費能力或者無消費意愿的前提下,才能認定消費之人的財產無消極增加,從而不構成不當得利。此點應特別注意。
【真題研習】下列哪一情形不產生不當得利之債?(11年•卷三•19題)
A.甲向乙借款10萬元,1年后根據約定償還本息15萬元
B.甲不知訴訟時效已過,向債權人乙清償債務
C.甲久別歸家,誤把乙的雞當成自家的吃掉
D.甲雇用的裝修工人,誤把鄰居乙的裝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裝修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