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相對性原則的例外(★★★)
1.合同保全。《合同法》第73條規定的代位權、第74條規定的撤銷權,突破了合同的相對性,合同債權人在法定條件成就時,得對合同關系以外的第三人主張權利(詳見“代位權與撤銷權”一章)。
2.買賣不破租賃。根據《合同法》第229條與《城鎮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20條,租賃期間,租賃物的所有權(因買賣、贈與、繼承、企業合并)發生變動的,原租賃合同對新的所有權人繼續有效,即新的所有權人應法定承受原租賃合同(詳見“租賃合同”一章)。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分包人的連帶責任。《合同法》第272條第二款規定:“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釋》第25條規定:“因建設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的,發包人可以以總承包人、分包人和實際施工人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見【例8】)。
【例8】甲將工程發包給乙,乙將全部或者部分工程交給丙完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①甲、丙間無合同關系。②無論乙、丙的間的轉包合同、分包合同效力如何,就房屋的質量問題,甲均有權請求乙、丙承擔連帶責任。③為了保證工程質量,法律允許此時突破合同的相對性。
4.非法轉包、違法分包情形下,發包人對實際施工人的責任。《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釋》第26條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見【例9】)
【例9】甲將工程發包給乙,乙將工程的主體結構分包給丙。甲欠乙工程款500萬元,乙欠丙工程款600萬元。①乙、丙間的分包合同屬于違法分包,無效。但是,只要丙建造的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丙有權請求乙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②丙有權以甲為被告起訴,要求甲向自己支付工程款,甲在欠乙的限度內對丙承擔支付工程款的義務(500萬元)。③本質上,丙行使的是代位權。獨角 獸司 法考試 網
5.單式聯運合同。《合同法》第313條規定:“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見【例10】)。須注意:多式聯運合同中,實際承運人與多式聯運經營人不承擔連帶責任,沒有突破合同相對性的問題(《合同法》第321條)。(見【例11】)。
【例10】甲委托乙通過鐵路運輸一批貨物。乙隨后與A、B分別簽訂運輸合同,由A、B通過鐵路將該批貨物各運輸一段。在B運輸過程中,因B重大過失導致貨物毀損滅失。①這就是單式聯運(A、B聯合運輸,均采用鐵路運輸)。②甲有權請求乙和B承擔連帶責任。
【例11】甲委托乙運輸一批貨物。乙隨后與A、B分別簽訂運輸合同,約定由A用輪船運輸一段,B用火車運輸一段。在B運輸過程中,因B重大過失導致貨物毀損滅失。①這是多式聯運。不突破合同的相對性。②甲無權請求B承擔違約責任,甲只能請求乙承擔違約責任, 但損害賠償標準等事項依照鐵路運輸的相關規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