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廣告(★★)
《合同法解釋(二)》
第三條 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完成特定行為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懸賞廣告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合同法解釋(二)》第3條追隨臺灣的立法體例,將懸賞廣告定性為向不特定人發出的要約,相對人完成指定的行為為承諾(該承諾無須通知,自完成指定行為時生效),從而在當事人之間成立懸賞廣告合同。發生懸賞廣告合同之債,懸賞人須按在廣告中的承諾履行義務。
可是,懸賞廣告合同看似簡單,實則有重大問題存焉。①完成指定行為的人相對人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相對人完成指定行為時不知有懸賞廣告存在的,應如何處理?這就是兩個例外規則(見【例3】和【例4】)。②兩個以上的人完成指定行為時,誰有權獲得報酬(見【例5】、【例6】和【例7】)?
【例3】甲飼養的藏獒走失,甲遂于街區張貼啟事,聲明:“如有發現并送還者,酬謝3萬元”。乙不知甲所發啟事,發現并送還于甲。①乙雖然在完成指定行為之時不知甲發布的懸賞廣告,但乙完成了指定的行為,乙有權請求甲支付報酬3萬元。②相對人于完成指定行為時不知懸賞廣告存在的,其報酬請求權不因此受影響。
【例4】甲飼養的藏獒走失,甲遂于街區張貼啟事,聲明:“如有發現并送還者,酬謝3萬元”。鐘某8歲的女兒不顧鐘某的強烈反對,找到該狗并送還甲。①鐘某之女雖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其完成了指定的行為,鐘某之女有權請求甲支付報酬3萬元。②完成指定行為的人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報酬請求權不因此受影響。
【例5】甲發布懸賞廣告,聲稱:“解答此謎語者,獎勵3萬”。乙、丙、丁分別于3月1日、3月2日、3月3日解答成功。丁最先通知甲,并領取報酬。①僅最先完成的乙享有報酬請求權。②如甲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丁支付報酬,甲支付報酬的義務消滅,乙不得請求甲向自己支付報酬,乙有權請求丁返還不當得利3萬元。③如甲向丁支付報酬時為惡意,甲向乙支付報酬的義務并不消滅。④兩個以上的人先后完成指定行為的,僅最先完成的人享有報酬請求權。獨 角獸 司法考 試網
【例6】甲發布懸賞廣告,聲稱:“解答此謎語者,獎勵3萬”。乙、丙、丁分別在各自家中于3月1日解答成功。丁最先通知甲,并領取報酬。①乙、丙、丁同時完成指定行為,共同對甲取得報酬請求權,實質上為連帶債權。②如甲善意向最先通知的丁支付報酬,甲支付報酬的義務消滅,乙、丙不得再請求甲向自己支付報酬,乙有權請求丁返還不當得利1萬元;丙也有權請求丁返還不當得利1萬元。③如甲向丁支付報酬時為惡意,甲向乙、丙支付報酬的義務并不消滅,乙、丙各有權請求甲支付1萬元。③兩個以上的人同時完成指定行為的,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
【例7】甲發布懸賞廣告,聲稱:“解答此謎語者,獎勵3萬”。乙、丙、丁單獨無法解出,于是戮力同心,共同攻克,終于協力于3月1日解答成功。丁背著乙、丙率先通知甲,聲稱自己單獨解出,并領取報酬。①乙、丙、丁共同完成指定行為,共同對甲取得報酬請求權。②其他法律效果同【例6】。③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完成指定行為的,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懸賞人善意向最先通知者支付報酬的,其支付報酬的義務消滅。由最先通知者對其他共同完成者負擔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