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三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的,根據行為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醉酒、濫用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33條(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于無意思狀態或失去控制致人損害)
分兩種情況:①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沒有過錯的,且此種加害行為不屬于無過錯侵權的,適用公平責任,由加害人對對受害人適當補償。主要包括下列情形:(a)因突發中風、心臟病、癲癇病等失去知覺;(b)夢游中致人損害的;(c)身體被強制,沒有行動自由的。須注意:本條僅適用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若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于無意識狀態致人損害,應當適用《侵權責任法》第32條,由監護人承擔無過錯的替代責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致人損害具有過錯的,屬于過錯侵權,不是公平責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醉酒、濫用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以至于失去意識或者失去控制,其主觀上為有過錯。獨角獸 司法考 試網
【例6】小S患有夢游癥,但自己并不知情,某夜,小S在夢游中侵入鄰居大S家中,將大S打傷。此例中:①小S在給大S造成損害時無意識,無過錯,且此種加害行為不屬于無過錯侵權,小S不承擔侵權責任;②應適用公平責任,由小S對大S適當補償。
【例7】小S患有夢游癥,曾數次于夢游中傷害他人。某夜,小S在夢游中侵入鄰居大S家中,將大S打傷。此例中:①小S在給大S造成損害時雖屬無意識,但小S知道自己的毛病,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范類似損害的發生而未采取,其對于損害的發生具有過錯。應適用過錯責任歸責,小S應承擔過錯侵權責任。
【真題研習】李某患有癲癇病。一日李某騎車行走時突然犯病,將一在路邊玩耍的6歲兒童撞傷,用去醫療費200元。該案責任應如何承擔?
A.李某致害,應當賠償全部損失 B.雙方都無過錯,應分擔責任
C.兒童家長未盡到監護責任,應由其承擔損失 D.應根據雙方經濟情況分擔損失
【答案】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