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認為,法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才出現的社會現象。法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社會經濟的發展、私有制和階級的產生、國家出現而產生的,經歷了一個長期的漸進的過程。具體來說,法律萌芽于原始社會末期。
(一)法產生的根源
1.私有制和商品經濟的產生是法產生的經濟根源。
2.階級的產生是法產生的階級根源。
3.社會的發展是法產生的社會根源。社會的發展,文明的進步,需要新的社會規范來解決社會資源有限與人的欲求無限之間的矛盾,解決社會沖突,分配社會資源,維持社會秩序。適應這種社會結構和社會需要,國家和法這一新的社會組織和社會規范就出現了。
(二)法產生有三個主要標志
1.特殊公共權力系統即國家的產生。法律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國家和法律是相伴而生的,有法律就有國家,由國家就有法律。獨 角獸司 法考試 網
2.權利和義務觀念的形成。法律是以權利和義務為核心內容的。權利義務觀念的產生、權利和義務的分離就成為了法產生的標志。首先表現為在財產歸屬上有了“我的”、“你的”、“他的”之類的區別;其次,在利益(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分配上出現了不平等,即出現了特權;再次,在享有權利履行義務上出現了明顯的差別,有的人(貴族和富人)僅享受權利,而大多數人僅承擔義務。
3.法律訴訟和司法的出現。法律具有可訴性,法律訴訟和司法的出現,標志著公力救濟代替了私力救濟,文明的訴訟程序取代了野蠻的暴力復仇。
(三)法與原始社會規范的主要區別
法與原始社會規范都是一定社會經濟基礎之上的上層建筑,兩者有著許多共同點:兩者都屬于社會規范;都要求人們普遍遵守,并且有一定約束力;都根源于一定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由各自的經濟基礎所決定;都是調整一定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但兩者又有根本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兩者產生的方式不同。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原始社會規范是人們在長期的共同生產和生活過程中自發形成的。
2.兩者反映的利益和意志不同。法反映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原始社會規范反映原始社會全體成員的利益和意志。獨角 獸司 法考試 網
3.兩者保證實施的力量不同。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原始社會規范是依靠社會輿論的力量、傳統力量和氏族部落領袖的威信保證實施的。
4.兩者適用的范圍不同。法適用于國家主權所及的地域內的所有居民;原始社會規范只適用于同血緣的本氏族部落成員。
(四)、法產生的一般規律
法的產生是一個長期的社會歷史過程,有其獨特的發展規律,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法的產生經歷了從個別調整到調整、一般規范性調整到法的調整的發展過程。
2.法的產生經歷了從習慣到習慣法、再由習慣法到制定法的發展過程。隨著社會關系的復雜化和社會文明的發展,國家機關根據一定的程序把體現統治階級意志和利益的規范以明確的文字形式表現出來,逐漸產生了制定法。最早的制定法,主要是習慣法的整理和記載,還有個別立法文件和最主要的判決的記載。以后,國家適應社會的需要主動地制定新的法律規范,制定法成為法的主要淵源。因此,法的產生過程,是一個由簡單到復雜、由不完善到完善、由自發形成到自覺形成的長期發展過程。
3.法的產生經歷了法與宗教規范、道德規范的渾然一體到法與宗教規范、道德規范的分化、法的相對獨立的發展過程。原始社會的習慣融道德、宗教等社會規范于一體,國家產生之初的習慣法與宗教規范、道德規范等沒有明顯的界限,三者相互滲透、渾然一體。隨著社會的進化、法的發展成熟,法與道德、宗教規范開始分化,法在調整方式、手段、范圍等方面自成一體、相對獨立,在社會調整體系中占有獨特的地位,發揮特殊的作用。
(2003年卷一第1題)按照摩爾根和恩格斯的研究,下列有關法的產生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A.法的產生意味著在社會成員之間財產關系上出現了"我的"、"你的"之類的觀念
B.最早出現的法是以文字記錄的習慣法
C.法的產生經歷了從個別調整到規范性調整的過程
D.法的產生標志著公力救濟代替了私力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