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國法的形成與發展
1、英國封建法律體系的形成。
英國法的源頭是盎格魯•撒克遜時代的習慣法。隨著王權的強大和完善的皇家司法機構的建立,逐漸形成了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三大法律淵源,從而確立了英國封建法律體系。英國是普通法系的發源地,其法律的發展比較平穩。
(1)普通法的形成。(2)衡平法的興起。(3)制定法的發展。
1.衡平法是判例法的一種形式。下列有關衡平法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2004年試卷一第17題單項選擇)
A.衡平法是通過大法官法院的審判活動,以法官的“良心”和“正義”為基礎發展起來的
B.英國15世紀正式形成了衡平法院,并逐漸發展為一個獨立于普通法的衡平法體系
C.衡平法程序簡便、靈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D.衡平法對普通法來說是一種“補償性”的制度,所以當二者的規則發生沖突時,普通法優先
2.英國是普通法系的發源地。下列關于英國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些表述是正確的?(2006年試卷一第64題多項選擇)獨角 獸 司法考試網
A.普通法具有“程序先于權利”的特點
B.普通法的形成是中央集權和司法統一的直接后果
C.衡平法重實質而輕形式,審判時既不需要令狀也不采用陪審制,程序簡便靈活
D.當衡平法與普通法的規則發生沖突時,衡平法優先
(二)英國憲法
英國憲法是典型的不成文憲法、柔性憲法,英國又是世界上第一個憲政國家。
(三)英國司法制度——陪審制度
英國是現代培審制度的發源地。這種制度在英國歷史上被長期作為一種民主的象征廣泛運用。
關于英國陪審制度,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2007年試卷一第13題單項選擇)
A.陪審制度是民主原則在英國司法中的具體體現
B.陪審團既可以就案件事實部分進行判決,又可以對法律的適用提出意見
C.陪審團的裁決一般不能上訴,但當法官認為陪審團的裁決存在重大錯誤時,可以撤銷該陪審團,重新組織陪審團審判
D.進入現代社會以來,由于對司法效率的日益重視,陪審制度的運用逐漸受到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