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貫穿于全部刑法規范,具有指導和制約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義,體現我國刑事法治基本精神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準則。盡管刑法學界對刑法基本原則的內容存在諸多觀點,但司法考試還是采取了主流的三原則說:罪刑法定原則、平等適用刑法原則、罪刑相適應原則。獨 角獸司 法考試網
本章的考點主要圍繞著對罪刑法定原則的理解與適用而展開。考察的方式基本都是選擇題,但也曾以論述題的方式考察過。這就要求我們在復習時不但要重點把握刑法各項基本原則特別是罪刑法定原則的核心要旨,更要深刻理解和領會其實質蘊含,并能做到學以致用。
一、 罪刑法定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的基本含義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即要求罪和刑都必須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判斷一個行為是否屬于犯罪時,不僅僅看行為有什么樣的社會危害后果以及社會危害后果是否嚴重,關鍵要看該種行為構成犯罪有無法律的明文規定,構成要件即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的法定標準。
二、平等適用刑法原則
我國《刑法》第 4 條規定的是平等適用刑法原則或者說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對于該原則要注意以下幾點:
1.平等適用刑法原則是憲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在刑法中的具體體現。
2.平等適用刑法原則僅指刑法適用上的平等,即司法上的平等,而并不意味著刑法立法上的平等。
3.平等適用刑法原則不僅包括對犯罪人在定罪和量刑上的一律平等,也包括在行刑上的一律平等。
4.平等適用刑法原則并不意味著沒有任何差別,而仍然需要考慮刑罰個別化的要求,平等適用刑法原則應該與刑罰個別化原則有機地結合起來。
三、罪刑相適應原則
我國《刑法》第 5 條規定的是罪刑相適應原則,又稱罪刑均衡原則或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其基本含義是: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的輕重相適應。對于該原則要注意以下幾點:
1.罪刑相適應,是適應人們樸素的公平意識的一種法律思想,是由罪與刑的基本關系決定的,是預防犯罪的需要。獨角 獸司 法考 試網
2.根據該原則,在適用刑法時,應將刑罰的輕重與行為人的犯罪性質、犯罪情節、人身危險性三者有機統一起來。在制刑、量刑、行刑各個環節均應貫徹罪刑相適應原則。
3.在制刑環節貫徹罪刑相適應原則,要求注重對各種犯罪的總體設計,確定合理的刑罰體系、刑罰制度與法定刑。
4.在量刑環節貫徹罪刑相適應原則,要求將量刑與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強化量刑公正的執法觀念,實現刑與罪的均衡協調。
5.在行刑環節貫徹罪刑相適應原則,要求注重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的變化消長情況,合理地運用減刑、假釋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