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犯罪客體是犯罪構成的必要要件,沒有一個犯罪是沒有犯罪客體的。一個行為如果不侵犯任何客體,就不可能侵犯任何社會關系,就意味著不具有任何社會危害性,就意味著不可能構成犯罪。
犯罪客體的考點比較基礎簡單,需要重點把握犯罪客體的分類、犯罪客體與犯罪對象的關系。
犯罪客體的分類
1.一般客體
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體,即我國刑法所保護的整個社會關系,它體現了一切犯罪的共性。
2.同類客體
指某一類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體,即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我國刑法正是按照犯罪的同類客體把社會上形形色色的犯罪分為十大類。只有依據同類客體才能對犯罪進行科學的分類,建立嚴整的、科學的刑法分則體系,便于我們對犯罪進行研究。獨 角獸 司法考 試網
3.直接客體
指某一種具體的犯罪的直接侵犯的具體的社會關系,即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某個具體部分。直接客體是每一個具體犯罪構成的必要要件,是決定具體犯罪性質的重要因素。
提示注意:直接客體又可以再劃分為單一客體和復雜客體。其中,單一客體是指某一種犯罪行為只直接侵犯到一種具體的社會關系,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只分別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和身體健康權;復雜客體是指某一種犯罪行為直接侵犯到兩種以上具體的社會關系,如搶劫罪和綁架罪,都同時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和人身權。此時,又可以將復雜客體細分為主要客體和次要客體。如上述搶劫罪和綁架罪,雖然都同時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和人身權,但各自侵犯的主要客體則分別是財產權和人身權,次要客體則分別是人身權和財產權。立法者根據主要客體而非次要客體把它們分別列入到刑法分則第五章和第四章。
2012年司法考試刑法考點:犯罪客體
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犯罪客體是犯罪構成的必要要件,沒有一個犯罪是沒有犯罪客體的。一個行為如果不侵犯任何客體,就不可能侵犯任何社會關系,就意味著不具有任何社會危害性,就意味著不可能構成犯罪。
犯罪客體的考點比較基礎簡單,需要重點把握犯罪客體的分類、犯罪客體與犯罪對象的關系。
犯罪客體的分類
1.一般客體
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體,即我國刑法所保護的整個社會關系,它體現了一切犯罪的共性。
2.同類客體
指某一類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體,即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我國刑法正是按照犯罪的同類客體把社會上形形色色的犯罪分為十大類。只有依據同類客體才能對犯罪進行科學的分類,建立嚴整的、科學的刑法分則體系,便于我們對犯罪進行研究。獨 角獸 司法考 試網
3.直接客體
指某一種具體的犯罪的直接侵犯的具體的社會關系,即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某個具體部分。直接客體是每一個具體犯罪構成的必要要件,是決定具體犯罪性質的重要因素。
提示注意:直接客體又可以再劃分為單一客體和復雜客體。其中,單一客體是指某一種犯罪行為只直接侵犯到一種具體的社會關系,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只分別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和身體健康權;復雜客體是指某一種犯罪行為直接侵犯到兩種以上具體的社會關系,如搶劫罪和綁架罪,都同時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和人身權。此時,又可以將復雜客體細分為主要客體和次要客體。如上述搶劫罪和綁架罪,雖然都同時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和人身權,但各自侵犯的主要客體則分別是財產權和人身權,次要客體則分別是人身權和財產權。立法者根據主要客體而非次要客體把它們分別列入到刑法分則第五章和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