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 6】劉某利用到國外旅游的機會,購買了手槍 1 支、子彈若干發自用,并經過偽裝將其郵寄回國內。后來劉某得知丁某欲搞一支槍搶銀行,即與丁某協商,以 1 萬元將其手槍出租給丁某。丁某使用該手槍搶劫銀行時被抓獲。對劉某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2008 年四川延考地區試卷二第 11 題)
A.以非法買賣危險物質罪與搶劫罪實行并罰
B.以非法買賣危險物質罪與非法出租槍支罪實行并罰
C.以走私武器、彈藥罪與搶劫罪實行并罰
D.以走私武器、彈藥罪、非法出租槍支罪、搶劫罪實行并罰
【答案】C。首先,在國外購買槍支、子彈并郵寄回國,成立走私武器、彈藥罪;其次,明知他人實施犯罪,而出租或出借槍支的,成立他人所實施的罪的共犯,不再定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
【例 7】甲、乙經共謀后到丙的住所對其實施了強奸,事后,甲趁丙不注意之機,將丙的錢包拿走。第二天,甲發現丙的錢包里有一張已經中了 5 萬元的彩票,即兌了獎。就甲拿走被害人錢包和私自兌獎的行為而言,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2008 年四川延考地區試卷二第 63 題)
A.甲和乙成立盜竊罪的共同犯罪
B.甲單獨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C.甲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D.甲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和詐騙罪,應實行數罪并罰
【答案】BC。首先,甲在與乙共同實施了強奸行為后,單獨實施了盜竊行為,盜竊行為相對于乙來說,屬于“實行過限”,只能由甲獨自承擔刑事責任;其次,甲拿彩票去兌獎的行為,沒有侵犯新的獨立的法益,屬于不可罰的事后行為,不能另定詐騙罪。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是 B 和 C。獨角 獸司法 考試網
【例 8】關于罪數的認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2007 年試卷二第 57 題)
A.甲使用暴力強迫趙某與自己進行商品交易,造成趙某重傷。對甲的行為應以故意傷害罪與強迫交易罪實行并罰
B.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車后藏匿不想歸還。李某要求歸還時,乙謊稱摩托車被盜。乙欺騙李某的行為不單獨構成詐騙罪
C.丙為殺人而盜竊槍支,未及實施殺人行為而被抓獲,丙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預備)罪與盜竊槍支罪的想象競合犯
D.丁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行為,屬于盜竊罪與信用卡詐騙罪的吸收犯
【答案】BC。A 項,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即強迫交易罪和故意傷害罪,屬于想象競合犯,應從一重罪處理;B 項,乙欺騙李某的行為屬于不可罰的事后行為,因為這種欺騙行為沒有侵犯新的獨立的法益,所以不另成立詐騙罪;C 項,丙實施了盜竊槍支一種行為,觸犯了數個罪名,是典型的想象競合犯。很多考生可能覺得這屬于牽連犯,其實牽連犯與想象競合犯相比,最基本的區別在于牽連犯的行為人實施了兩個行為,即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或原因行為與結果行為);D 項,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盜竊罪一罪,這是刑法的明文規定,是法定的一罪。而吸收犯則是處斷的一罪。
【例 9】甲在一豪宅院外將一個正在玩耍的男孩(3 歲)騙走,意圖勒索錢財,但孩子說不清自己家里的聯系方式,無法進行勒索。甲怕時間長了被發現,于是將孩子帶到異地以 4000 元賣掉。對甲應當如何處理? (2005 年試卷二第 17 題)
A.以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的牽連犯從一重處斷
B.以綁架罪一罪處罰
C.以拐賣兒童罪一罪處罰
D.以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并罰
【答案】D。首先,以勒索財物為目的騙走兒童的,成立綁架罪;其次,出賣兒童的,成立拐賣兒童罪;最后,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之間,既不是牽連關系,也不是吸收關系,完全是異種數罪,應數罪并罰。
【例 10】甲利用到外國旅游的機會,為了自用,從不法分子手中購買了手槍 1 支、子彈 60 發,然后經過偽裝將其郵寄回國內。后來甲得知乙欲搶銀行,想得到一支槍,就與乙協商,以 5000 元將其手槍出租給乙使用。乙使用該手槍搶劫某銀行,隨后被抓獲。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2004 年試卷二第 17 題)獨 角獸 司法 考試網
A.以買賣、郵寄槍支、彈藥罪與搶劫罪并罰
B.以買賣、郵寄槍支、彈藥罪與非法出租槍支罪并罰
C.以走私武器、彈藥罪與搶劫罪并罰
D.以走私武器、彈藥罪、非法出租槍支罪、搶劫罪并罰
【答案】C。參見 2008 年四川延考地區試卷二第 11 題,幾乎一模一樣。
【例 11】下列哪些犯罪行為,應按數罪并罰的原則處理? (2003 年試卷二第 36 題)
A.拐賣婦女又奸淫被拐賣婦女
B.司法工作人員枉法裁判又構成受賄罪
C.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又殺人
D.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又強奸被組織人
【答案】CD。A 項,拐賣婦女后又奸淫該被拐賣的婦女的,只成立拐賣婦女罪,這是典型的包容犯;B項,司法工作人員枉法裁判又構成受賄罪的,是牽連犯,根據刑法第 399 條的規定,應從一重罪處理,無需數罪并罰;C 項和 D 項,都是典型的牽連犯(原因行為和結果行為的牽連),應數罪并罰。
【例 12】甲為獲利于某日晚向乙家的羊圈內 (共有 29 只羊)投放毒藥,待羊中毒后將羊運走,并將羊肉出售給他人。甲的行為構成哪些犯罪? (2002 年試卷二第 40 題)
A.盜竊罪
B.投毒罪
C.故意毀壞財物罪
D.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答案】AD。首先,甲的行為不成立投毒罪(即投放危險物質罪),因為該罪必須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甲僅實施了往乙家羊圈投放毒藥的行為,沒有危害到公共安全;其次,甲將有毒的羊肉出售給他人,成立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為這一行為已經侵犯了新的法益,即市場經濟秩序。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是 A 和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