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罰金
【相關法條】
第五十二條 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知識要點】
1、適用方式:
。1)單科式,只單獨適用罰金,這主要針對單位犯罪。例如單位受賄罪(第387條)和單位行賄罪(第393條)。
(2)選科式,要么不適用,要么單獨適用,例如第275條規定,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并科式,判處主刑同時并處罰金。例如第326條規定,犯倒賣文物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獨角獸 司 法考 試網
。4)并科或單科式,要么附加適用,要么單獨適用。例如第216條規定,犯假冒專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練習】刑法分則某條文規定:犯A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被告人犯A罪,但情節較輕,且其身無分文。對此,下列哪一判決符合該條規定?答案:D
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無分文為由,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無分文且犯罪情節較輕為由,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
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較輕為由,判處拘役3個月
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較輕為由,判處罰金1000元
2、繳納方式:(1)限期一次繳納;(2)限期分期繳納;(3)強制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4)隨時追繳,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5)減免繳納,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導致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二、剝奪政治權利
【相關法條】
第五十四條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ㄒ唬┻x舉權和被選舉權;
。ǘ┭哉、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ㄈ⿹螄覚C關職務的權利;
。ㄋ模⿹螄泄尽⑵髽I、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第五十五條 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
第五十六條 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于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依照本法分則的規定。
第五十七條 對于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獨角 獸 司法考 試網
在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條 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施用于主刑執行期間。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監督管理的規定,服從監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各項權利。
【知識要點】
1、注意區分剝奪政治權利內容的第三項與第四項的差別:第三項是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第四項是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另外,剝奪政治權利不是只剝奪政治權利的一部分,而是同時剝奪四項權利。
2、剝奪政治權利的適用對象
。1)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具體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以及對于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但是,刑法分則對危害國家安全罪中一些情節較輕的犯罪,規定了可以單處剝奪政治權利,如果人民法院獨立適用了剝奪政治權利,就不應再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二是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于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除了對該條所列舉的犯罪人以外,對其他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人,也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2)剝奪政治權利獨立適用于罪質較輕的犯罪或罪質嚴重但情節較輕的犯罪的,由刑法分則規定。如果刑法分則沒有規定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就不得予以適用。
3、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
。1)對于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獨角 獸司法 考試 網
。2)在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將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3 年以上10 年以下。
(3)獨立適用或者判處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為1 年以上5 年以下。
(4)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即3 個月以上2 年以下。
*剝奪政治權利的執行:
。1)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并執行。
。2)被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與管制的期限同時起算、同時執行。
。3)判處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以及死緩、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起或者從假釋之日起開始計算;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施用于主刑執行期間。
。4)判處死刑(包括死緩)、無期徒刑因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計算刑期。
【練習】下列有關剝奪政治權利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刑法總則規定,對于故意殺人、強奸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因此,對于嚴重盜竊、故意重傷等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B.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徒刑執行完畢之日或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施用于主刑執行期間
C.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無權參加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D.刑法總則規定:“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但如果人民法院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則不能再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答案:ABCD
【練習】下列關于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如何執行問題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剝奪政治權利,其刑期與主刑一樣,同時執行
B.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從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假釋之日起,執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
C.被判處拘役的罪犯,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從拘役執行完畢或假釋之日起,執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
D.被判處管制的罪犯,被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刑與主刑刑期相等,同時執行
答案:BCD
【練習】關于剝奪政治權利,下列選項中哪一項是錯誤的?
A.甲犯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法院在判處主刑的同時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B.甲犯搶劫罪,雖然刑法典第263條中沒有規定可以剝奪政治權利,法院也可以對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獨 角獸 司法 考試網
C.甲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甲在執行主刑的10年內有選舉權,在主刑執行完畢之后5年內沒有選舉權
D.甲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3年,在主刑執行4年后被假釋,其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間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