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dāng)場直接奪取他人緊密占有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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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邏輯結(jié)構(gòu):針對他人緊密占有的財物 → 實施暴力 → 具有人身危險性。
1、搶奪罪的本質(zhì)是對物暴力
首先,不能是對人暴力,否則就是搶劫罪。
其次,對物暴力要求具有人身危險性,否則就是平和手段,構(gòu)成盜竊罪。手段何時才具有人身危險性?當(dāng)被害人緊密占有財物時,奪取財物的手段就具有人身危險性。
2、表現(xiàn)情形
。1)乘人不備型。(2)非乘人不備型。
提醒:傳統(tǒng)舊理論的三大錯誤
。1)舊理論認為,乘人不備是搶奪罪的必要條件。
(2)舊理論認為,搶奪罪必須公然進行。
(3)舊理論認為,奪了就跑也是搶奪罪的必要條件。
。ǘ⿺y帶兇器搶奪
第267條第2款:攜帶兇器搶奪的,以搶劫罪論處。
1、本規(guī)定的法律性質(zhì)
本規(guī)定是法律擬制,不是注意規(guī)定。本規(guī)定是把不符合搶劫罪的行為擬制為搶劫罪。如果沒有該款規(guī)定,攜帶兇器搶奪,仍應(yīng)定搶奪罪。
2、兇器
。1)性質(zhì)上的兇器,(2)用法上的兇器。
3、攜帶
。1)不要求隨身攜帶兇器,可以讓第三人攜帶。
。2)不要求顯示兇器,可以藏在包里;也不要求向被害人暗示有兇器。
。3)不要求使用兇器。如果使用兇器,就屬于暴力手段,直接定搶劫罪。
。4)要求有隨時使用的可能性。
(5)要求有準備使用的意圖。如何判斷行為人具有準備使用的意圖?
4、相關(guān)情形總結(jié)
。1)攜帶兇器只實施盜竊的,仍構(gòu)成盜竊罪。
。2)以殺人意圖攜帶兇器,用兇器殺死人后臨時起意拿走財物,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不存在攜帶兇器搶奪的問題。
。ㄈ┱J定問題
1、搶奪罪與搶劫罪區(qū)分
搶奪罪是對物暴力,這種暴力只是間接對被害人具有人身危險性。搶劫罪是對人暴力,這種暴力直接針對被害人實施。獨角 獸司法 考試網(wǎng)
2、飛車搶奪問題
司法解釋:對于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奪取他人財物的,一般以搶奪罪從重處罰。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yīng)當(dāng)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1)駕駛車輛,逼擠、撞擊或強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機奪取財物的;
。2)駕駛車輛強搶財物時,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強拉硬拽方法劫取財物的;
(3)行為人明知其駕駛車輛強行奪取他人財物的手段會造成他人傷亡的后果,仍然強行奪取并放任造成財物持有人輕傷以上后果的。
3、搶奪致人重傷死亡
司法解釋:實施搶奪公私財物行為,構(gòu)成搶奪罪,同時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等后果,構(gòu)成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罪名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