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六條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八十八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
【知識要點】
法益: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與財物的不可交換性)。不可收買性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本身;二是國民對職務行為不可收買性的信賴。
(一)違法(客觀)要件: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
1.身份犯:行為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
(1)協助人民政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人員;
(2)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并與請托人事先約定,在其離退休后或者離職后收受請托人財物,構成犯罪的;
(3)一般公民與國家工作人員相勾結,伙同受賄的,以受賄罪的共犯論處,如國家工作人員的親屬教唆或者幫助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的,成立受賄罪的共犯。
【同步練習】無業人員甲通過偽造國家機關公文,騙取某縣工商局副局長的職位。在該局股級干部競爭上崗時,甲向干部乙聲稱:“如果不給我2萬元,你這次絕對沒有機會。”乙為獲得崗位,只好送甲2萬元。關于對甲的行為的處理意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觸犯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與招搖撞騙罪之間具有牽連關系,應從一重罪論處
B.對甲的行為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與敲詐勒索罪實行并罰
C.對甲的行為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與受賄罪實行并罰
D.甲觸犯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與受賄罪之間具有牽連關系,應從一重罪論處
正確答案為C
2.賄賂:財物,即具有價值的可以管理的有體物、無體物以及財產性利益,其本質是與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有關的,作為不正當報酬的利益。
3.受賄方式:
(1)索取或者收受賄賂。索取賄賂包括要求、索要與勒索賄賂。收受賄賂,是指在行賄人主動提供賄賂時,國家工作人員以將該賄賂作為自己的所有物的意思而接收、取得。
索取或者收受賄賂,并不限于行為人將賄賂直接據為己有,而是包括使請托人向第三者提供賄賂的情形。如果第三者知道真相,則成立受賄罪的共犯。
(2)事后受財。國家工作人員事先實施某種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時,沒有受賄的故意,事后(在職時)明知他人交付的財物是對自己職務行為的不正當報酬而予以收受的,成立受賄罪。
(3)斡旋受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
(4)商業受賄。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5)國家工作人員收受單位財物的,成立受賄罪。
4.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賄賂只需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就成立受賄罪,不要求為他人謀取利益。但收受賄賂的只有為他人謀取利益才成立受賄罪。
(1)“為他人謀取利益”是受賄罪的客觀構成要件要素,其內容的最低要求是許諾為他人謀取利益。相應地,只要收受了財物就是受賄既遂,而不是待實際上為他人謀取利益之后才是既遂。
(2)許諾行為包括明示和暗示,包括直接對行賄人許諾和通過第三者對行賄人許諾,包括真實和虛假許諾。
(3)虛假許諾構成受賄罪的條件:
其一,收受財物后作虛假許諾的,成立受賄罪;事先作虛假許諾并要求他人交付財物的,則是索取賄賂或者詐騙罪。
其二,許諾的內容與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相關聯;否則構成詐騙罪。
其三,許諾行為導致財物與所許諾的職務行為之間形成了對價關系,使財物成為國家工作人員所許諾的“為他人謀取利益”的不正當報酬。
(4)“為他人謀取利益”中的“利益”,既包括正當利益,也包括不正當利益(一般違法乃至犯罪的利益)。
5.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國家工作人員所索取或者收受的財物與其職務行為有關。
(1)擔任單位領導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通過不屬于自己主管的下級部門的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屬于“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
(2)國家工作人員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利用業余時間,以自己的勞動為他人提供某種服務,從而獲得報酬的(即使事后索要的),不成立受賄罪。
(3)國家工作人員在業余時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進而獲得報酬的,成立受賄罪。
(二)主觀要件:故意。
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接受(包括索取)賄賂的意思,即具有將對方提供的財物作為自己的所有物的意思。如果沒有接受賄賂的意思,事實上也沒有接受的,不可能成立受賄罪;行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收受了財物,或者只是暫時收下,準備交給有關部門處理或者退還給行賄人的,也不成立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