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是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方法之—。
由第三方為爭端當事國提供有利于他們接觸和談判的便利條件,提出自己的建議或轉達各方的意見。從而促使當事國開始談判或者重開業已停止的談判。但斡旋者不參加當事國的談判。
在外交實踐中和國際公約中,從事斡旋的三方,一般都是國家。其程序有時是爭端當事國一方委托第三方,有時是第三方自愿進行斡旋。任何國家都沒有委托第三方進行斡旋的義務,而第三方也不負有為他國進行斡旋的義務。斡旋的作用是進行勸告,不具有法律拘束力。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班次名稱 | 班次介紹 | 優惠價 | 購買 |
客觀題精英班 | 1380 | 購買 | |
VIP協議班 | 2980 | 購買 | |
科舉社群班 | 4980 | 購買 | |
必要說明:支付后請聯系報名老師或在線客服老師,為您及時開通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