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則
(一)法律規則的含義
法律規則是指具有一定結構形式,并以規定權利義務和相應法律后果為內容的行為規范。
(二)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
1.假定條件,是指一個法律規則中關于該法律規則適用情況的部分,包括法在什么地方、什么情況下、對什么人適用。包含兩個方面:
(1)法律規則的適用條件。其內容有關法律規則在什么時間、在什么地域以及對什么人生效等。
(2)行為主體的行為條件。
2.行為模式,是指一個法律規則中規定人們具體行為的部分,是法律規則的核心部分。行為模式可以分為三種:
(1)可為模式(權利行為模式),指在什么假定條件下,人們“可以如何行為”的模式。這種行為模式與授權性規則相聯系。
(2)應為模式(義務行為模式),指在什么假定條件下,人們“應當或必須如何行為”的模式。獨角 獸司法 考試網
(3)勿為模式(義務行為模式),指在什么假定條件下,人們“禁止或不得如何行為”的模式。
【注意】可為模式與授權性規則相聯系;應為模式和勿為模式與義務性規則相聯系。
3.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規則中行為人的行為符合或不符合行為模式的要求時,行為人在法律上所得到的評價或應承擔的后果。法律后果可以分為兩種:
①合法后果,即行為人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則關于行為模式的規定,就會得到法律上的肯定性評價,具體表現為對行為人的保護、許可或獎勵。
②違法后果,即行為人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則關于行為模式的規定,就會得到法律上的否定性評價,具體表現為對行為人行為的制裁、不予保護、撤銷、停止,或要求恢復、補償等。獨角 獸司法 考試網
(三)法律規則與語言
1.一切法律規范都是通過語言表達的,具有語言的依賴性;
2.法律人適用法律解決具體案件的時不是適用語句的自身或語句所包含的字和詞的本身,而是適用語句所表達的意義;
3.語言的意義具有歧義性和模糊性,故法律需要解釋,也因為此法律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
4.表達法律規則的特定語句往往是一種規范語句,根據規范語句所運用的助動詞不同,可以分為命令句(必須、應該、禁止等詞)和允許句(可以)。
5.并非所有的法律規則都是以規范語句的形式表達,也可以使用陳述語句或者陳述語氣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