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剛畢業大學生利用殘疾人基金會行騙的案件作出了判決,28歲的任征被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4月至2009年6月間,任征利用偽造的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北京迪提斯數碼影院系統有限公司(簡稱“迪提斯”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冒用上述兩家單位名義先后與北京某公司等簽訂31份購買合同,涉及金額2208.5萬元。除已付部分貨款外,給被害人造成損失528萬余元。
2007年3月,任征從中關村某公司辭職。通過表姐結識高某,說自己認識殘疾人基金會的領導林楓。任征稱,事實上并沒有林楓這個人,他也沒聽說該基金會,只是在買章的時候看到那里恰好有該基金會的章,就買了回來。任征一般提前三四天通知高某,以高于市場價格要貨。因中關村市場價格波動大,任征手中的貨經常不能順利轉賣。他被迫以低于市場價25%至30%的價格賣出,造成虧損。
為彌補虧空,任征繼續從被害人高某處進貨,希望賣貨拿到貨款后用于其他投資。雖然投資也略有賺錢,但仍抵不上買賣差價造成的虧空。
2009年6月8日,高某打任征電話無人接聽,找到其家時才發現已人去屋空,隨后任征在河北省一家賓館辦入住手續時被警方找到。
法院認為,任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并判處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