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高級人民法院8日透露,該院自去年10月1日在全市法院全面試行量刑規范化改革后,有效解決“同案不同判”的問題,讓量刑活動公開、透明,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去年10月14日至11月12日期間,周華、郭鋒盜竊了摩托車9輛價值9131.70元。其中,有8次是兩人共同盜竊,1次是周華單獨作案。銷贓后,周華獲得贓款990元,郭鋒獲得贓款600元,不久后兩人被捉獲歸案。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周華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36個月,郭鋒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2個月。
在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廳里,站在被告席上的周華、郭鋒面對這樣大區別的量刑明確表示服從判決。原來他們的刑期是根據一張特殊的表格算出來的。該案承辦法官陳勝友說,表格上面列出了量刑因素、影響基準刑的因素、影響宣告刑的因素、確定宣告刑與相關的說明等項目,兩人不同的有期徒刑就是根據這些因素用公式經過計算最終確定的。
重慶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盧君介紹,這種被稱為“量刑規范表”的表格是該院根據最高法院、重慶高院量刑指導意見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制作的,涵蓋了盜竊罪等15種常見犯罪,方便法官對各種量刑情節的直觀感知和具體運用。
記者了解到,量刑規范化改變傳統的“估堆式”量刑,明確量刑的方法和步驟并將量化引入量刑機制,確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量刑方法。同時,引入量刑建議改變以往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混為一體的做法,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并建立和完善相對獨立的量刑程序。
重慶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胡紅軍就量刑規范化前后的量刑過程作了一番比較。他說,以前的審理案件的合議庭關起門來,進行秘密評議,法官根據內心確認的事實與證據,依據法律、憑借審判經驗獨自作出判斷。
“現在的量刑過程被稱為‘三步兩調’。”胡紅軍說,具體而言就是第一步是根據基本犯罪構成事實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第二步是根據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數額、犯罪次數、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實,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第三步是根據量刑情節調節基準刑,并綜合考慮全案情況依法確定宣告刑。
“服判率、和解率、息訴率上升,上訴率、抗訴率、改判率下降”,重慶高院副院長吳繼生說,量刑規范化在重慶全面實施以來使得量刑監督力度加大,量刑更加均衡,有效解決了“同案不同判”的問題,讓量刑活動公開、透明,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