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西一男子在搭順風車時,因車子剎車失靈而喪命。之后,其父親又考慮到肇事者家庭困難,在本應獲得的266228元人民幣中舍棄20余萬,只得60000元。山西省陽曲縣人民法院25日稱,近日所有的案件款已全部送至受害者家屬手中。
據了解 ,2006年12月,王大爺的兒子王果明乘坐張潤明駕駛的自卸貨車行駛至崞五線一陡坡時,由于剎車失靈翻于公路一側,造成車輛嚴重受損、王果明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經法院審理判決張潤明賠償王大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66228元。
但隨后被執行人張潤明當場講明自己的經濟狀況,家中有七十多歲的母親,自己給別人開車每月掙一千多元,除此再沒有別經濟收入,也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根本無力支付20余萬。
最終,張潤明的情況得到了王大爺的同情與理解,雙方很快達到執行和解協議。由被執行人張潤明給付王大爺60000元,其余的206228元王大爺自愿放棄,并且從2008年開始,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末各付4000元,直到付清為止。
但天不如人愿,今年由于王大爺年邁體弱,經常生病住院,急需用錢,希望可以一次支付請案件款,與執行人員聯系后,通過執行人員的日夜奔走,終于在近日將執行款26000元送至王大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