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康樂沒有律師的國家級貧困縣
自1978年律師制度恢復以來,中國律師業得到了長足發展,但發展顯然很不平衡。
據不完全統計,中國目前還有200多個縣沒有律師。
這些縣為什么沒有律師?在這些沒有律師的縣里,司法現狀如何?人們的糾紛又如何解決?
本期,《法治周末》記者探訪了無律師縣甘肅省康樂縣。
法治周末記者 陳霄 發自甘肅康樂
6月10日上午,律師張浩拿到了他來到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康樂縣后的第一份判決書,這是他到康樂縣后辦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這天距離他一年的志愿服務期結束還有1個月零12天。
當事人是一個只有17歲的女孩,她涉嫌盜竊犯罪,因還沒有成年,所以法院指定縣上唯一的律師張浩為她提供辯護。
在張浩來之前,這個位于臨夏回族自治州東南一隅的縣城,沒有律師。
作為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1+1”法律援助項目的一名志愿者,北京律師張浩來到康樂將近一年,一共辦了7件案子。
一年期限將滿之際,他向項目組提交了繼續服務一年的申請。
作為目前張浩的“婆家”,康樂縣司法局也希望張浩能夠留下。
“他一走,我們縣又沒有律師了。”副局長包正川說。
“律師是干什么的?”
從康樂縣到湖南打工3個月的孫凱(化名),在工地上被機器砸傷胸椎,造成一級傷殘。雖然是工傷,他的單位卻不愿意向他支付任何賠償金。
他于是回到康樂縣,向當地政府尋求幫助。
有人告訴他,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新來了個律師,可以為他提供幫助。
“律師是干什么的?”這是孫凱的第一反應。
孫凱案是張浩到康樂后代理的第一起民事案件,沒有訴諸法院,通過幾輪談判,孫凱最終拿到了52萬元的賠償款。
張浩隨即在康樂縣名聲大震。雖然仍有許多人弄不明白律師的具體工作究竟是怎樣的,但他們會如此口口相傳:“縣里來了個北京的律師,厲害著呢!”
此前十幾年以經濟類案件為主業的張浩,在康樂縣開始了新的業務領域。
“工傷、討薪、土地糾紛、婚姻家庭矛盾,全是以前沒有接觸過的,現學現賣。”他告訴《法治周末》記者。
在康樂縣法院刑庭庭長馬生祥的印象中,很少在刑事案件中見到律師。
原因不外乎兩個,一是多數被告人家里貧困,請不起律師;二是由于大部分被告人自愿認罪,法院也不會為其指定律師。
說話時,一位來自蘭州的律師正好進來,馬生祥笑著說:“這是今年我碰到的第二個律師,第一個是縣里的援助律師張浩。”
康樂縣法院民一庭庭長張明清告訴《法治周末》記者,近兩年民事案件中聘請律師的當事人逐漸增多,其中絕大部分是從蘭州聘請。
記者在當地了解到,從縣外聘請律師的費用至少在2000元以上,標的額越大,價格越高。
而在這個農業人口達到94.35%的國家級貧困縣,去年農民全年的人均純收入只有2077元。
因為請律師的價格不菲,當地人開發了其他的方式來獲取相對低廉甚至免費的法律服務。
張明清向記者介紹,康樂縣就有一位老師兼職為老百姓寫訴狀,每份訴狀根據難易程度不同收費50元至200元不等。
“雖然不是專業人士,但寫得多了,水平也還不錯。”張明清說。
一些老百姓還會直接跑到縣司法局,向在那里工作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咨詢法律問題。
“盡管都是免費的,但法律援助是有條件的,法律咨詢是無條件的。”一位法律工作者告訴記者,他們每年接待的咨詢都在200件以上。
即便對康樂方言聽起來頗為吃力,接待來自地方百姓的各類咨詢也是張浩在縣司法局援助中心的重要工作:“很多時候他們的問題與法律無關,我能做的只是傾聽而已。”
司法所比法院忙
康樂縣康豐鄉司法所所長杜正輝最近心情大好,因為他剛剛結束了一起曠日持久的糾紛調解。
一位鄰鄉的村干部建宅基地時侵占了某村的集體河灘地,引起當地村民不滿,村里8個社的200多位村民集體到縣里上訪。
司法所與信訪部門聯動,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根據康樂縣這項社會管理創新舉措,上述糾紛的調解,落到了康豐鄉司法所頭上。
因為涉及人數較多,對方又是村干部,調解頗為費勁,前后歷時半年。“這是我調解過的時間最長的糾紛。”杜正輝說。
他向記者介紹,當地百姓遇到糾紛并不愿意去打官司,因為要花錢,而且時間久,就算打贏官司,也未必得到執行。
到司法所調解的優勢在于,免費,時間短,簡單點的半天就結束,而且容易執行、落實。
康豐鄉的人口不足17000人,去年調解案件180多起。“老百姓遇到事情知道找過來要求調解,還有就是上訪,后者我們會主動介入去調解。”
相鄰的附城鎮人口將近30000人,去年調解案件116起。多數集中在征地、宅基地糾紛和婚姻家庭矛盾方面。
令附城鎮司法所所長馬中山印象深刻的是一起征地案件。
由于補償過低,16戶當事人上訪了10年,最近在康樂縣政府和司法所的聯合調解下達成了新的補償方案。
雖然馬中山明顯感覺到征地類案件近兩年多了起來,但康樂縣法院行政庭副庭長馬致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去年整個行政庭只審理了4件行政訴訟案。
事實表明,在當地百姓看來,遇到行政案件,上訪是比打官司更好的選擇。
“雖然沒有規定調解是必經程序,但實際上對于宅基地、林地糾紛等小案件,老百姓直接到法院起訴,法院沒有看到我們的調解意見,有時候也不會受理,還讓他們過來先調解,調不成再去法院。我們移交過去的調解意見書會成為法官判案的重要依據。”馬中山告訴記者。
每年七八十件案子,雖然趕不上經濟發達地區基層法院一天的案件量,但康樂縣法院民一庭仍然是法院里最忙碌的法庭。3名法官、兩名書記員,僅夠組成一個合議庭之用,不時還需要抽調行政庭的法官來幫忙審案。
民一庭庭長張明清坦承,半個世紀前的馬錫五審判方式他們仍然在用,法官到田間地頭調解糾紛,這使得他們具備了令法院系統艷羨的調解率85%。
“這幾年方便了,有時候打電話也能解決。”張明清說。
刑庭庭長馬生祥說刑事案件在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去年83件,今年僅上半年就已有53件。當地的刑事犯罪主要集中在盜竊和毒品犯罪兩大類。
邁不過的司法考試坎
張浩在為盜竊案中的回族女孩辯護時,提出她是未成年人,又是從犯,請求法院判處緩刑。
蘇繼蓮一聽說這女孩參與了6次盜竊、數額有20000多元、且沒有退贓時,立刻搖了搖頭:“不可能判緩刑。”
果然,一審判決出來是有期徒刑兩年零一個月。
蘇繼蓮是康樂縣司法局“律師事務所”的3名工作人員之一,雖然也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但因為沒有律師執業資格證,他們被稱為法律服務工作者。
康樂縣司法局的“律師事務所”并不是目前我們理解意義上的律師事務所。
它沒有律師,既非合伙制也非個人制,而是仍然沿續著上世紀80年代的國有體制,法律服務工作者拿國家工資,給當地民眾提供法律服務。
縣司法局副局長包正川告訴記者,過去“律師事務所”有一名不是學習法律出身的律師,是上世紀80年代國家特批給縣里的。
自從實行司法考試獲取律師資格后,縣里就再沒有人能成為律師,極少數通過了考試的人都到檢察院、法院當公務員了。
蘇繼蓮說縣里也鼓勵他們參加司法考試,考過可以成為真正的律師:“但是司法考試太難了,我們考了幾次都考不過。”
根據國家對司法考試放寬地區的放寬政策,在康樂縣參加司法考試只需要法律專科、分數較國家線降低30分即可通過。
即便如此,司法考試仍然是康樂縣乃至臨夏回族自治州法律從業者難以逾越的一道坎。
“我們想了很多辦法,包括物質獎勵和各種激勵政策,但司法考試的通過率依然很低,這是律師數量少的最重要原因。”臨夏州司法局副局長馬得福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臨夏州解決問題的最大愿望是爭取進入國家自主組織司法考試地區的名單,由地方自己組織司法考試,每年40%的通過率,連續考3年就能保證有70%的通過率。
“到時每個縣就不會缺律師了。”馬得福表示,爭取自主考試最主要不是解決律師短缺,而是解決檢察院、法院人才在當地斷層的問題。
律師的增加對各方都是一個好消息。百姓能夠享受更多的法律服務,縣里能夠摘下無律師縣的帽子,法院法官工作減負。
馬致萍說,有了律師,就可以解除她在開庭時不厭其煩地向原告解釋各類法律規定之苦。張明清說,有了律師,調解工作更好開展。
“信仰比判決更有用”
在臨夏回族自治州治下的康樂縣,超過半數的人口是少數民族,其中以回族為主。宗教人士參與調解成為當地解決糾紛的一種特色。
包正川告訴記者,鄉、村兩級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里均有一定比例的宗教人士,主要是清真寺的學東(寺管會主任)和阿訇(傳教者)。
這類宗教上層人士在民族中往往享有很高的聲譽,他們出面參與調解往往使糾紛能夠得到很好化解。
“因為民族信仰,通過教義感化的調解,一般比法院的判決更有用。”包正川說。
效果顯現出來后,現在康樂縣以清真寺為單位,每個清真寺都設有一個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解決宗教方面的糾紛或者回民之間的糾紛。
直接選擇到法院打官司的回民,仍然可能會有阿訇出面幫助他們解決糾紛。
“涉及宗教事務的,一般我們也請阿訇過來協助調解。”張明清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