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1人非法拘禁強迫他人搞傳銷被判刑。福建省福清市法院31日對一起非法拘禁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向德榮、向瑞生等11人因非法拘禁并強迫他人從事傳銷活動分別獲刑。
今年2月18日至25日期間,向德榮等人伙同其他同案人(另案處理)以“包工地”“介紹工程”“幫忙看賭場”等為借口,將胡某等4名被害人從其他省份騙至福清市的傳銷窩點內,采取暴力毆打,語言威脅,扣押隨身錢物及手機,貼身監管,房門加鎖,限制外出及外界聯系等非法手段將4名被害人拘禁在該傳銷網點內,逼迫他們加入該傳銷組織,每人交納會費2800元。
2月28日晚,被害人陶某逃到當地派出所報案,當晚,派出所民警在該處出租房,解救出另外3名被害人,抓獲向德榮等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