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生求刺激數次邀約閨蜜吸毒獲刑。二十歲本是花一般的年紀,但剛剛二十出頭的“90后”女生萬某,卻因為容留他人吸毒站在了刑事審判的被告席上。近日,重慶市酉陽縣人民法院對萬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作出了一審判決,判處萬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2010年6 月的一個晚上,被告人萬某在參加完好友吳某某生日宴會后,為了尋求新鮮刺激,邀約好友許某某、冉某某、吳某某、沈某某、胡某某等共同來到位于酉陽縣鐘多鎮桃花源中路的自己家中吸食冰毒。其后,被告人萬某又于2010年6 月21日和10月16日,先后兩次主動邀約、容留“閨蜜”許某某、冉某某、沈某某等人到自己家中吸食冰毒。2011年6 月13日,重慶市酉陽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萬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向重慶市酉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獨角獸司法考網整編。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萬某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鑒于萬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根據其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不致于再危害社會,決定對其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