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五河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由于借錢的男方突然去世,家人明確表示放棄遺產繼承,法院一審判決30萬元的夫債由妻子獨自償還。
5 月31日,劉發生向五河法院提起訴訟,稱村民趙明先后向自己借款30萬元,于2011年2 月9 日出具欠條一張,約定每月給付利息7000元。誰知不久趙明因故突然去世,其家人對30萬元的欠款不予認可,特請求法院判令趙明父母、妻子和兒子4 名被告償還借款及利息,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4 名被告辨稱:趙明已死亡,借款事實難以確定;趙明沒有遺產,即使有遺產,被告也放棄繼承。
經過庭審質證,法院認為:趙明向原告劉發生借款30萬元,有借條佐證,可以確認。該借款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借,被告趙明妻子沒有證據證明該借款應由丈夫個人償還,所以應對該借款承擔清償責任。其他3 名被告明確放棄繼承,對趙明的債務不承擔清償責任。對于原告主張按約定支付每月7000元利息的請求,因該利率沒有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予以支持。
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決:被告趙明妻子應償還給原告劉發生借款30萬元及利息(利息按每月7000元從借款之日起計算至判決履行時),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付清。其他3 名被告不承擔承擔清償責任。案件受理費5800元,也由被告趙明妻子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