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djs1036問:司考報名中規定的“法律專業”包括哪些?
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答:根據《司法部關于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意見》(司發通[2007]38號),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戶籍為準,即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報名學歷可以放寬為法律專業專科學歷。
法律專業的范圍:法律、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學、商法、刑事司法、律師、監所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務、法律事務、書記官、刑事執行、民事執行、行政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鑒定技術、安全防范技術、司法信息技術、司法信息安全、海關國際法律條約與公約、檢察事務、經濟法律事務、監獄管理、勞教管理、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司法會計、涉毒人員矯治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