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有償保管合同與無償保管合同?以寄存人是否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為標準,可以分為有償保管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
有償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和寄存人雙方約定應予支付保管費的保管合同。
在實踐中保管合同以有償的居多,因為保管人為保管付出了勞動,理應獲得報酬。有償保管合同是雙務合同。在有償保管合同中,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保管人只能按照約定要求寄存人支付保管費,而不能無依據地要求寄存人支付保管費。保管合同中關于保管費用支付的約定就是寄存人支付保管費用或者保管人收取費用的依據。
無償保管合同,是寄存人無須支付保管費的保管合同。無償保管合同是單務合同。
無償的認定,主要看當事人的約定,但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推定為無償。如果保管合同明確約定保管是無償的,寄存人則無須支付保管費;如果保管合同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無法達成補充協議,且依合同意旨和慣例也無法確定是否應當支付保管費的,則該保管合同推定為無償,寄存人無須支付保管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