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 月18日訊記者蔡巖紅記者9 月18日從國家認監委獲悉,目前我國已獲強制認證的消防產品共8 類43種,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已成為我國消防產品市場準入的主要模式。
根據國家認監委和公安部消防局規定,自2011年10月1 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產品認證申請;自2013年1 月1 日起,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消防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國家認監委和公安部消防局近日聯合向社會公布了新一批承擔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工作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名單,即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承擔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工作的實驗室分別為:國家固定滅火系統和耐火構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國家防火建筑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2002年5 月,國家首次將火災報警設備、噴水滅火設備、消防水帶等3 類消防產品列入了第一批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截至目前已增加至8 類43種。
據統計,自第一批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制度以來,我國已累計頒發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600多張,涉及獲證企業340 家,出具型式檢驗報告8900多份,為配合政府部門加強消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了強有力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