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謀財,幾名男子竟然冒充紀檢、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將滁州市全椒縣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局長慕某綁架,并向其家屬勒索30萬元巨額贖金(晨報曾連續報道)。在一審宣判后,近日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5名被告人作出二審宣判。
被告人魏武杰和童友林分別被判有期徒刑8年零6個月、7年零6個月,蔣小連被判有期徒刑3年,楊培斌、孫陪各獲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5名被告人還被處以8000元到30000元不等的罰金。
據調查,魏武杰與童友林在實施綁架前就經過了長期的預謀、策劃,并實施跟蹤和踩點。他們制作了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證、警察證等假證件,伺機綁架全椒縣國土局局長慕某。
2010年5月13日,5名被告人一起乘車到受害人慕某的住處,童友林敲門后,拿著事先準備好的“調查證和警察證”向慕某晃了一下,自稱其是檢察院的。慕某于是出門上了他們的車輛,車開到了當涂縣一事先租下的養殖場。
在問出慕某妻子的電話號碼后,5月14日魏武杰兩次開車到蕪湖市,用慕某的手機撥打慕某妻子的電話,自稱是紀委的“吳戈”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整編,稱慕在接受調查,讓其放心,后以慕某身體不好為由讓其家人繳納30萬元的保證金。
2010年5月15日20時許,公安機關在銅陵市一賓館將童友林當場抓獲,同時解救了受害人慕某,魏武杰在回到賓館門口時也被抓獲。5月20日和25日,另3名被告人也一并歸案。
2010年10月29日,在一審結果宣判后,被告5人均不服判決結果而上訴。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魏武杰、童友林等5人以勒索財物為目的,采取欺詐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魏武杰、童友林系主犯,另3人系從犯,其中楊培斌的刑期由一審的3年被改判為1年零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