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欠債不還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面對法院執行法官竟打110報警。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該行為嚴重妨礙了人民法院的公務活動,于前天依法處以司法拘留15天。
胡某是上海騰覺貿易有限公司、騰覺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欠繳社會保險費,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分別對兩公司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書,要求其支付所欠的社會保險費1萬余元,但胡某卻置若罔聞。為此,市社保局于去年12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整編。
今年1月29日,法院前往位于浦東新區福山路的兩公司辦公地點依法執行公務。執行過程中,胡某不但辱罵執行法官,還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以此妨礙、抗拒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