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記者從閆永喜的律師處獲悉,被指為京城第一貪官的北京市門頭溝區原副區長閆永喜向市高院提起了上訴。閆永喜對部分罪名不認可,更是否認了全部貪污指控。此外,閆永喜的情婦毛旭東、門頭溝區永定鎮經濟工作辦公室主任李昕、閆永喜的弟弟永定鎮馮村經濟合作社社長閆永成,則以量刑過重提起上訴。
9月16日,閆永喜因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判無期徒刑。毛旭東因犯貪污罪和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李昕和閆永成因犯貪污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0年和13年。
據閆永喜的辯護律師田元昊告訴記者,一審判決下達后,閆永喜當時就非常憤怒,對判決表示嚴重的不滿。于是宣判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律師便前往北京市看守所會見了閆永喜,閆永喜再次明確表示要上訴,雙方就上訴的有關事宜進行了交流。后由律師按照閆永喜的要求和法律提交了上訴狀。
據了解,閆永喜的上訴內容,主要是對部分罪名的不認可。
不認可貪污指控
首先,閆永喜不認可對其貪污罪的認定。法院認定了閆永喜的兩筆貪污,分別是閆永喜、李昕、毛旭東、張濤(另案處理),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340.57萬余元;閆永喜、李昕、閆永成、張濤,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241.6萬余元。
對此,閆永喜提出打入北京定都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的兩筆拆遷補償款,他事先并不知情,是事后張濤等人告知他的。閆永喜的律師撰寫上訴狀稱,定都園林公司是集體所有制占控股地位的公司,閆永喜沒有非法占有打入定都園林公司的兩筆拆遷補償款,該部分不成立貪污。
對三筆受賄提異議
其次,閆永喜也不認可受賄罪。法院認定了閆永喜的四筆受賄,分別是閆永喜向華豐公司索要該公司開發的馮村嘉園房產2套,價值64.69萬元;收受個體運輸戶劉文建、劉文華美元7萬元;閆永喜、毛旭東,向北京偉創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連喜索要價值60萬元的門頭溝區倚山嘉園房產1套,僅支付20萬元后,二人將該房產轉賣;閆永喜、毛旭東,收受三利基業公司給予的500萬元。
對此,閆永喜對其中三筆不認可。他提出,華豐公司涉案的兩套房產,是該公司欠閆永成的工程款抵款所得,所以這應算在閆永成名下。而且他也從未對劉文建、劉文華承攬罰沒砂石清運項目提供幫助。此外,北京三利基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支付定都園林公司的500萬元是買狗款,實際用于了馮村的經營和公務活動,并不是受賄款獨角獸司法考網整編。
不承認挪用公款
法院認定了閆永喜的一筆挪用公款:2006年4月,閆永喜以永定鎮政府的名義,將公款3000萬元供定都貿易公司經營使用,該公司將其中的1400萬元用于增加注冊資本。
對此,閆永喜表示,借款并非他個人決定,而是與鎮長劉建生共同商議決定,幫助定都貿易公司增資是永定鎮政府同意的,他并未從中謀得任何好處,所以不應認定為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