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為樂如何擺脫證據取舍
“天津版彭宇” 證據之爭仍無定論
因在馬路中間扶起了一位摔倒的老太太,許云鶴陷入了一場官司,他被自己扶起的老太太指為肇事者。許云鶴也因此被網友稱為“天津版彭宇”。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許云鶴駕車沿天津市紅橋區紅旗路由南向北行駛,在行駛到紅星美凱龍家具裝飾廣場附近時,看見王秀芝老人由西向東跨越路中心的護欄,后王秀芝倒地受傷。
據許云鶴回憶,當時王秀芝橫過半條馬路,準備跨越護欄時被護欄牽絆,落地兩步就摔倒在地。許云鶴表示,怕老人出危險,當時他立即停下車,并撥打了120.
事后,王秀芝稱,她是被許云鶴開車撞倒的,許云鶴被告上法庭。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判決,王秀芝跨越中心隔離護欄屬違法行為獨角獸司法考網,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許云鶴被判決承擔40%的民事責任,賠償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殘疾賠償金87454.8元。
判決書中提到,“被告發現原告時只有四五米遠,在此短距離內,作為行人的原告,突然發現被告車輛向其駛來,必然會發生驚慌錯亂,其倒地定然會受到影響”。這樣的說法被網友認為是“以假設來定罪”,在網上引發爭議。
許云鶴認為法院的判決有失公正,認為自己在沒有任何責任的情況下,因為好心扶助老人卻反遭起訴,因此向天津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8月22日15時45分,“許云鶴案”二審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二審庭審過程中,許云鶴說,他當時的車速是三四十公里,是看到老人摔倒在地后,慢慢停下車,并下車查看王秀芝老人的狀況。
許云鶴的代理律師提出,交管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和天津交通事故痕跡意見書都足以證明,許云鶴駕駛車輛未碰撞王秀芝,本案不應該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王秀芝在庭審中卻有著另一番說法。她說,當天她爬中心護欄時,許云鶴的車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彈起后,趴在車前部,又倒在地上。
王秀芝的代理律師補充說:“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可以證明王秀芝是被碰撞,而不是被絆倒。”
王秀芝的代理律師提醒法院注意老人的右腿,“被上訴人傷情集中右腿,正好應是撞上的位置,如果是絆倒摔傷不會造成如此嚴重的損傷。”
究竟是許云鶴撞的,還是老太太自己摔倒的,雙方各有證據,如何取舍?尚無定論。
“南通版彭宇” 車載錄像還原現場
本網記者丁國鋒
8月26日,江蘇省南通市的長途車司機殷紅彬、乘務員郁維貞在路上扶起了一位受傷的老太太。事后,老太太指稱司機為“肇事者”。
8月26日中午,81歲的石老太太和老伴吃過午飯后,準備去自家的田里打農藥。她把農藥的藥水罐、下田的塑膠套鞋、小板凳、拖鞋,都放進自家小三輪車的后斗,蹬著車出門了。
距離石莊車站不遠,就是微微拱起高出地面的張黃立交橋。石老太太說,下坡時,她害怕車往下沖剎不住,就下車推著小三輪往前走。
石老太太說,她沒看見是誰撞的,只知道她和三輪車一同栽倒,工具散落一地,她被三輪車壓住,右眼、右側臉部和頭部受到猛烈沖撞。
事故發生后沒多久,12時34分,司機殷紅彬開著班車上了立交橋。獨角獸司法考網
“下橋時,我才看到前面有輛三輪車翻倒在路面上,靠近路中間位置,一個摩托車頭盔、一雙套鞋、一個小板凳等散落在路面上。靠近后才看清楚,有個人被壓住了。”殷紅彬回憶說,他只好越過車道中心線,避開事故點,繞著開到前面,把車停下打開車門。這時乘客也紛紛站起來看,他提醒這里車來車往,讓乘客不要下車。他和乘務員郁維貞兩人下車,聽到摔倒的老人用方言說著:“哪個好心人幫幫忙,把我扶起來啊……”他們一起把三輪車挪開,把老人的頭先扶起來。
石老太太回憶說,她被撞后又疼又暈,倒在地上,一會兒意識到有人從背后把她攙起來。
附近的一名女村民經過事發地點,當時她看到的畫面是:大巴車停在路邊,藍色長袖制服的駕駛員、白制服的乘務員正在把老太太扶起,三輪車翻倒在地,東西摔了一地。
“那個中年婦女懷疑是我們把老太太撞了,說你們怎么能跑呢?那老太太跟那個女的解釋說:”我沒有事,讓他們走吧。不是他們撞的,是我自己摔倒的。‘“乘務員郁維貞回憶說。
隨后,石老太太的兒子被村民告知,他的母親被車撞了,可能是公交車。
石老太太的兒子隨即報警。警方通過“12點左右往石莊的公交車”這個訊息,很快查出殷紅彬的這輛車。
當天15時,殷紅彬開車趕到石莊交巡警中隊接受調查。交警檢查了車上沒有碰撞的痕跡,也拍照了。然后把車上的監控錄像調出來,正如殷紅彬所述,公交車沒有撞老人。
助人者因車載監控錄像擺脫了“南通版彭宇”的命運。不過,有群眾擔心,如果沒有錄像,事情會怎樣?獨角獸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