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告人錢某因搶奪一案站在了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的審判庭上。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錢某犯搶奪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決定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 000元。當接到判決后,錢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哭著說:“謝謝高新區法院給我一次重返校園的機會,我一定加倍努力學習,將來以優異的成績回報社會。”最后感嘆到“沖動是魔鬼”啊!
錢某,受審時20歲,就讀于大慶市實驗中學高三。錢某上初中時,父親得了腦血栓,生活無法自理,全家生活的重擔就壓在了錢某母親的身上。錢某母親是個要強的人,家庭的窘迫沒有把她嚇倒,他最大的心愿就是錢某將來能考上大學,所以再苦再累她也要攻錢某讀書。錢某從小就比較聽話,看獨角獸司法考網著母親日夜辛勞,發誓要好好念書,將來讓母親過上好日子,可不幸又一次降到他們身上,在初中升入高中的一次體檢,錢某被檢查出患有肺結核。自患病以后,錢某開始不愿與人交流,學習成績也明顯下降,三年后的高考,錢某沒能考上大學。經過母親的勸說,錢某同意再復讀一次。2010年9月,錢某來到大慶市實驗中學復讀。轉眼到了2011年高考,當錢某考完試后,感覺考的還不錯,正打算買票回家看望母親,在去買票的途中,錢某的包被偷了,包里有錢某隨身攜帶治療肺結核的藥。
錢某用兜里所有的錢買完票后,往學校走時,心想,“我包里的東西都是母親用汗水換來的,別人能偷我的,我為什么不能搶別人的。”此時正好遇見一個穿著很時髦的女子,錢某一沖動,趁該女子不備,從女子身后將其背著的女士挎包搶走,但當錢某走出不遠時,被趕至的警察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錢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趁人不獨角獸司法考網 備公然奪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適用法律意見正確,應予支持。鑒于被告人錢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又系在校學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錢某犯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